南岸规资函〔2025〕250号(关于区政协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复函
廖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人工造林开发CCER项目的建议》(第349号)收悉,诚挚感谢您对我区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南岸区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近年来,通过采取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培育、森林抚育等措施,全面完成2018—2020年国土绿化三年提升行动,覆盖林地面积6.3万亩;大力实施2021—2025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建设,覆盖林地面积1.36亩,不断优化我区林分质量和稳定性,一定程度的提高了全区森林数量,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您提出的推动人工造林开发CCER项目的建议,与当前“双碳”战略、推动绿色发展的目标高度契合,具有积极意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重庆市“碳惠通”核证自愿减排量(CQCER)项目是推动碳减排、促进生态价值转化的重要举措。但根据现行有关政策和要求,造林碳汇项目土地要求在开始造林前至少3年为不符合森林定义的规划造林地,且项目计入期最短不低于20年。但由于我区城市规划区面积占比大,林地规模整体偏小,国土绿化可利用面积少,导致我区已无成片新造林空间,近年来实施的造林绿化项目主要是以开展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为主的森林质量提升管护,也存在造林地块分散且无法大面积集中成片等问题。加之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辖区内重庆东站、东环线、渝湘高铁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较为普遍,无法保证项目计入期时间要求,暂未具备成规模开发CCER和CQCER项目的客观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
南岸区地处“两江四岸”核心区,拥有距离城市最近的山林,基于特殊的生态区位和实际林地规模,我局始终以“严管控”为抓手,打造“小而精”的南岸特色林业为目标,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一是提升森林质量。根据上级下达的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开展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在当前造林空间较为饱和的情况下,着重从美化、香化、彩化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努力增强现有林地的碳汇能力。
二是拓展绿化空间。结合林草湿荒普查、林地管理边界划定等森林资源监测调查,不断摸清林地资源家底,进一步深挖我区国土绿化空间潜力。
三是推动多元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探索“碳汇+”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购买异地CCER项目实现碳中和。
我局将持续关注国家、市级政策动态,同时加强林业碳汇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植绿、护绿,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氛围。
此复函已经李俐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
邮政编码:401336
联系电话:62899123
联 系 人: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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