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5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1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4年)第十二期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
(2024年)第十二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南规资执罚(2024)第011号 | 南川区家容铸造厂违法占地案 | 南川区家容铸造厂 | 92500119MA5UCY7D2H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岩河居委3组集体土地5088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南川区家容铸造厂在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岩河居委3组非法占用508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处以罚款50880元人民币。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22 | |
2 | 南规资执罚(2024)第013号 | 南川区王家榜建筑材料经营部违法占地案 | 南川区王家榜建筑材料经营部 | 92500119MAABNQCF0H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9组集体土地1160.69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南川区王家榜建筑材料经营部在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9组非法占用1160.6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处以罚款11606.9元人民币。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25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