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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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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84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06-09

张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第08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局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推动增设电梯工作,做到“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出了“一站式”助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办法:一是“一站式”接件。我局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窗口接件”,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将相关规定向申请人细心解读,一次性告知手续申请办理流程,认真梳理收到的老旧小区的申请材料,论证可行性。二是“一站式”上门。主动上门,现场勘踏,对是否具备增设电梯条件进行现场确认,深入研究行之有效的电梯增设方案。三是“一站式”会审。主动会同住建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电梯设计施工图进行会审,对手续办理全过程跟踪服务,目前已完成地税局家属院、花山怡园、世纪广场20余个小区共计100余台电梯的手续办理。目前,我局已通过区内《南川日报》、107电台”、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等媒体,多次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

二、共建和谐家园,建立调解补偿机制

经我局与部分街道、社区居委会等进行商讨,提出了以下四点解决措施:

(一)公示期间,因增设电梯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可自行协商,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业主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

(二)经社区居委会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可搭建协商平台,采用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组织调解。 

(三)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调解情况记录。调解成功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对申请人递交的增设电梯项目申请资料予以盖章确认。

(四)在调解过程中,可引导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对因增设电梯而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给予一定的补偿。

目前清桥花园、南洋城等小区有5栋居民楼已通过社区居委会调解的方式获得了低层住户的理解,并已成功加装了电梯投入使用。

、遵循实施原则,明晰异议处置情形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利害关系人提出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经充分协商调解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批准:

1.增设的电梯及连廊完全位于建筑凹槽内,且电梯及连廊的正投影没有直接遮挡本单元持反对意见业主的房屋门窗的。

2.增设的电梯位于本单元持反对意见业主房屋的非开窗面或非主要功能房间开窗面的。

3.持反对意见住户为相邻楼栋或者其他单元业主,增设的电梯与相邻楼栋或者单元的间距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增设电梯直接贴邻并遮挡住宅门窗洞口的或电梯正投影遮挡住宅门窗洞口,未经该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审批。

、协同创新机制,优化简化管理方式

我局本着简政放权、服务群众的要求,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提出了以下方式:

(一)在老旧住宅预留的电梯井或者不突破建筑轮廓线增设电梯的,适用特种设备安装及使用的相关规定,不需办理规划手续。

(二)纳入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申请、统一批复老旧住宅改造实施方案的方式,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不再单独办理增设电梯的规划手续。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已将意见充分总结吸纳并落实,这些建议将给我区的城市更新改造带来积极作用。

此答复函已经刘荣臻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69

联系人:王科楠       联系电话:7142247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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