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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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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2-06-07

李如军代表:

现将《关于为白沙镇预留发展用地的建议》(第104号)复函如下:

目前,我区正在编制《南川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根据市局最新“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模按照高、中、低三个方案进行编制,划定规模分别为100平方公里、65平方公里和41平方公里。其中,划定规模41平方公里的方案增量空间约为9.3平方公里,规模65平方公里的方案增量空间约为15平方公里,规模100平方公里的方案增量空间约为48平方公里;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在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规则严、刚性强、指标少”的不利情况下,须按照“保重点、保近期、保急需”的工作思路,优先保障区第十五次党大会提出的重点发展领域建设(如:大观田园新城、城区发展、工业发展等领域),因此,中、低两个方案暂未在白沙镇进行建设用地预留。高版本已在白沙镇预留建设用地0.65平方公里。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尽可能在中、低两个方案中将白沙镇预留建设用地区域所涉限制性管控红线进行调整,为后期项目落地建设进行空间预留。同时,在渝湘高速复线建成通车后,如白沙镇迎来实质性发展机遇,我局将通过总体规划修编等方式,尽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充分发挥白沙镇的区位优势,助推建设成为仓储物流、小微型创业基地。

此答复函已经刘荣臻局长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67

(联系人:张伦浩联系电话:1851237897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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