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 答复函
闻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议》(第67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职责的通知》(南川编委发〔2015〕5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职责的通知》(南川编办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于2017年4月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开始启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一、机构设置
一是成立了重庆市南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区农业农村委、原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出台扶持政策,培育市场;二是明确了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作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三是明确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该项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引导交易、牵头组织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制式文书等,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室,安排了三名工作人员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区出台了《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129号),用于指导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2017年开始,陆续在大有、大观、河图等乡镇先后召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培训会,对乡镇农服中心干部以及各村、社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也多次邀请市土交所专家对南川区各乡镇、村社干部进行现场培训。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16463.7亩,其中,2017年完成交易鉴证3012.352亩,2018年完成交易鉴证6345.14亩,2020年完成交易鉴证404.41亩,2021年完成交易鉴证6701.8亩,交易金额突破1000万元。
三、目前可以进场交易的种类
包括承包经营权、林权、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股权、农业初始水权、农业企业产权、农村产权抵押物处置、农村建设产业项目招标招商和转让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等都可以进场交易,颁发交易鉴证书。
四、交易鉴证书可用于抵押融资
南川区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融资试点区县。前期,区财政局组织了部分银行大力开展此项工作,给各银行分配了抵押融资任务。市土交所建立了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可为金融机构提供最高35%风险补偿,以促进农村综合产权的合理利用和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企业,老百姓不知道可以办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仍然采用流转双方自行签约的方式进行流转交易,导致流转不规范,双方权益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善,银行支持力度不大,导致流转方不愿意进行交易鉴证;
三是平台建设不完善,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导致南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不够活跃,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交易量不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建设,利用平台优化招商服务,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招商推介,给供需双方提供信息,盘活南川农村资产。
二是推动产权交易与金融等服务深度融合,做优抵押融资交易鉴证业务,撬动银行贷款进入乡村振兴领域,优化业务流程,引导开展风险补偿金常态化申报工作,有力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多层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会,着力培养农村基层经济人,建立村镇级服务点,上下联动,活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此答复函已经刘荣臻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陈娅娜,联系电话:71421686、7242535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