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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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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2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6-04-16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246号

建议的答复函

张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鸣玉镇石龙村上坝片区规划用地性质调整的建议》(第202602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您提出的三个建议事项均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启动分阶段、渐进式的规划调整程序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经我局会同鸣玉镇党委、政府现场踏勘及座谈研究,形成如下办理意见:一是配合镇党委、政府联合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深入论证在鸣玉镇布局工业组团的可行性;二是立足交通条件与产业基础,全力做好产业发展支撑服务,推动区位优势加快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三是精准用好相关政策,指导上坝片区招商引资项目开展投入产出核算,分类完善规划统筹及用地保障手续。

二、关于建立“规划调整与项目需求”的高效联动机制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我局严格落实《南川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提前介入服务机制,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动态信息库。一是主动对接项目业主,精准摸排拟用地位置,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选址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及时指导优化选址,切实提升选址科学性,避免因选址不当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征集会议,滚动梳理全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需求。三是对收集到的项目,对照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进行分类处置,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动态信息库,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规划—用地—审批—监管”精细化工作措施。

三、关于强化部门协同,合力推动项目早日具备开工条件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我局严格落实《南川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空间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项目多跨协同和全程跟踪指导机制。一是强化项目选址指导与合规性审查,及时出具审查意见,作为项目业主向区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备案、核准的重要依据。二是项目经区发展改革委立项、备案、核准后,立即落实专人专班,对照项目用地保障方式,联合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梳理形成“一项目一环节一清单”,按清单实行精准化、闭环式服务指导,全力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扫清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此答复函已经黄美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周龙;联系电话:7143490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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