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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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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04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按照《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南川委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思想理论学习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局长负责生态环保具体工作,所涉部门(单位)为责任部门,抓好日常事务,及时研究落实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在3次局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等共7个主题,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实施的长远大计。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

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定期研究耕地保护工作,坚决扛稳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逐一细化任务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为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坚持主动对接、积极汇报,争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的支持,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水平。为有序推进耕地恢复补足、耕地自主监测“非农化”“非粮化”整改、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我局及时编制了《区耕保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南(1.0版)》和耕地保护有关事宜解读37条,组织召开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培训会3次,提升各层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为确保耕地恢复补足、耕地自主监测“非农化”“非粮化”整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通过包案推动、不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全面的监督。适时、主动收集各乡镇(街道)实施情况,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坚持“周通报、月调度”,每周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特殊问题,并及时提请区领导调度,对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2024年,全区耕地恢复补足任务9000亩,实际完成12800亩,完成率142%;全区耕地总量84.1万亩,与2020年耕地总量81.98万亩相比,增加2.12万亩;耕地保有量82.48万亩,较2035年目标任务78.3万亩相比,超4.18万亩;稳定耕地71万亩,较2020年稳定耕地69.25万亩相比,增加1.7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有面积63.49万亩,较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62万亩相比,超1.49万亩。

三、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升国土空间功能品质。高标准编制完成南川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南川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重庆南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南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南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使国土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生态环境空间更加合理,区域服务功能不断集聚,教育、医疗、文体、交通等公共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二)“三区三线”夯实高质量发展空间底板。坚持底线思维,在“应保尽保”前提下,确定203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任务7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2万亩,协调解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空间矛盾问题。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45.07平方公里并完成267个界桩的勘界定标工作。实事求是解决了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用地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增量规模约13平方公里,加上已经批准的存量建设用地,能够有效解决生产、生态、生活空间的冲突,满足我区未来发展空间需求。

(三)深化优化国土空间领域改革。规划引导特色镇村、农业园区、农产品基地、农旅项目等优势资源集聚,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应保尽保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用地。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围绕试制度和试项目两条主线,探索建立了入市全流程管理“四个一”工作机制,发放入市指导手册1000余份,开展政策讲解300余次,通过出让、出租方式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9宗、63.186亩,实现入市收入2151.7万元,实现土地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做好建筑垃圾专项规划与分区规划衔接工作。我局编制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时,充分吸纳并落实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规划内容,并在《重庆市南川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中以空间和项目清单的两种方式进行用地保障,并纳入了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此类项目实施落实了规划依据。

(五)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我局严格用地报批,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活动。对于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有限人为活动的情形予以严格审查。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按规定进行论证并报市政府出具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报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和报市政府出具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四、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一)统筹谋划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统筹安排,我局及时梳理核查辖区内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现状情况,统筹资金、制定计划。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区共有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4990亩,通过自然恢复、工程修复、合法再利用方式完成修复3082亩,修复率61.8%

(二)地票指标及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2018年至2024年全区共产生矿山生态地票134亩,预计可获得地票资金收益2600余万元,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将矿山生态修复列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重点领域,社会资本可从自然资源资产配置、项目产权关联收益。

(三)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以《重庆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规划(2023—2030年)》为指引,旨在探索以重点矿区修复利用为引领,撬动生态产业的发展,结合我区178山趣驾线路,结合矿山区位优势突出,海拔高、视野好、场景优的综合特征,提升废弃矿山生态功能与再利用价值,实现矿山及其影响区域内的生态、社会、经济多重价值的转化释放,加快构建重庆市国土空间绿色发展生态修复实践。

五、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开发

(一)加强矿山信息化管理。利用“重庆市矿山生态修复系统”实现对矿山的实时监管,对矿山基金缴存、土地损毁、生态修复等情况进行数据化管理,直观查看矿山矿权范围、生态修复范围,提高了矿山管理智能化水平。

(二)落实生产矿山全流程监督。坚持源头管控,新设矿业权在纳入矿规基础上,始终坚持多部门联合选址,严格充分论证,避免在生态红线、国家公益林等区域设置矿权,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了管控。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控,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谁破坏、谁治理”。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等紧密衔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采取年初核实矿山提交的年度修复计划、技术单位实地核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年末年度检查验收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能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矿山开发方面的重要举措。我局在绿色矿山建设与监督管理上,始终严格执行《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创建过程跟踪督导,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根据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有序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同时,对未建成绿色矿山的,在增划资源等行政许可方面予以限制,现全区市级绿色矿山6家;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效,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上报市局予以移除(2022年,经市级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专项工作,移除市级绿色矿山7家)。

六、积极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检查行动

(一)强化宣传。我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耕地保护和生态环保领域宣传。利用社区宣传栏、收集来电动画显示等方式宣传发布生态环保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深入社区、企业、市民广场等区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保氛围。

(二)认真排查。对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违法占用土地、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严格执法。针对排查发现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立即启动查处程序,并责令相关单位(个人)及时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多次请示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后发现死灰复燃情况,第一时间下发文书责令相关单位(个人)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不定期对整改区域开展巡查回头看,防止违法问题反弹回潮。

特此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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