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第(50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丁304房地证2015字第0****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尹*民
继承人:尹*兰
放弃继承人:尹*莲
不动产坐落:南川区白沙镇*村*社
房屋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土地使用权面积:150㎡、房屋建筑面积:30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川区大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大观镇政府1楼)
联系方式:程盈棚;电话:023-71470088
公示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大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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