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第(29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水江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714677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权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南川区水江镇大龙居委4组 |
宅基地 |
共有土地面积:120㎡ 房屋建筑面积:240㎡ |
住宅 |
|
2 |
郑*远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南川区水江镇大龙居委4组 |
宅基地 |
共有土地面积:90㎡ 房屋建筑面积:180㎡ |
住宅 |
|
3 |
郑*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南川区水江镇大龙居委4组 |
宅基地 |
共有土地面积:120㎡ 房屋建筑面积:240㎡ |
住宅 |
公告单位:水江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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