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5第(06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胡*元、袁*禄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取得方式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
胡*元 |
胡*洪 |
法定继承 |
南川区南平镇云雾村*社 |
237.99㎡ |
住宅 |
袁*禄 |
袁*琴 |
法定继承 |
南川区南平镇景秀村*社 |
148.02㎡ |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川区南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南平镇人民政府107办公室)
公示单位: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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