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公告登记注销清单
编号:2025第(010)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需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发布注销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下列证书予以注销并作废。(名单附后)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姓名 |
不动产权利类别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25)南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59***号 |
杜** |
不动产权证 |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村**社 |
|
2 |
渝(2025)南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57***号 |
李* |
不动产权证 |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村**社 |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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