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722135/2025-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印发荣昌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印发荣昌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荣昌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5年4月10日
重庆市荣昌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谋划的关键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全面夯实平安荣昌建设基础,全力以赴防灾减灾,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最新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全面深入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重庆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防治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川中丘陵区和重庆平行岭谷区交界地带,平均海拔300~400米,区内地貌多为丘陵、平坝宽谷、低山地带,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起伏变化不大。区内大部分地段出露侏罗系沙溪庙组和遂宁组紫红色泥岩、砂质泥岩夹薄至厚层细至中粒石英砂岩、长石石英砂岩。根据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荣昌区1:50000 地质灾害风险详查与风险评估成果划定,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涉及昌元、安富、荣隆、清升、双河、观胜等镇街,面积35.06km2,占比3.26%;中易发区面积160.70km2,占比14.92%;低易发区面积683.44km2,占比为63.46%;非易发区面积197.80km2,占比为18.37%。截至2024年底我区实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其中滑坡12处,占隐患总数的50%,崩塌(危岩)12处,占总数的50%。
二、2025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预测分析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诱因包括降雨、工程建设、采矿及地震四种因素,其中降雨诱发地质灾害是防治工作的重点。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计2025年,我区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气温偏高,降水略偏多。年平均气温为 18.9℃左右,较历年偏高1.0℃左右,较2024年偏低1.0℃左右。年降水量为1150mm左右,较历年偏多1成左右,较2024年偏多3成。春季回暖早,春旱不明显,春末夏初强对流天气多发趋势仍然明显,主汛期降水总量多,旱涝并存,区域性暴雨次数较历年偏多,有阶段性高温热浪,高温热浪呈偏重发生趋势。总体上全年因降雨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影响较常年相比持平,较去年同期偏高。
(二)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以在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加载、地下硐室开挖为主。对于这类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应以整个施工期为重点防范期,其重点防范区包括已有潜在不稳定高边坡及影响区、边坡施工区及影响区、地下硐室开挖区及影响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对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各镇街要重点加强农村乡村公路建设、村民切坡建房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做到提前介入、科学选址、合理切坡、全面监管,尽量避免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三)采矿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采矿诱发地质灾害应以整个采矿期作为重点防范期。露天矿山要以开采矿山作业现场及其可能危及地区为重点防范区,地下采矿要以矿区及其影响区、采空区为重点防范区。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点对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矿库堆放不合理、矿区范围地质隐患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加强监管。
(四)地震诱发地质灾害。我区位于新华夏系构造带四川沉降带中部,分属川中褶皱带和川东褶皱带,区内构造以褶皱为主,断裂不发育,主要为4级以下小震活跃,偶有4—5级地震发生,地震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重点防治区域包括昌元、昌州、荣隆、安富、广顺、双河、清升、清江、河包等镇街,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地震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综合以上分析研判,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全年降雨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接近常年,其中重点防治区铜鼓、观胜、远觉、吴家、安富等镇街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偏高,一般防治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接近常年。
三、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2025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种类型。重点防治区一是位于荣昌区北侧观胜镇集镇一带,二是位于广顺街道—荣昌城区一带省道108北西侧一带。该区域共有地质灾害隐患2处,占比8.3%。次重点防治区共划分为13个亚区,包含远觉镇至观胜镇一带的河谷斜坡地带,中部仁义镇东侧、南侧红梅村一带、荣昌区城区北侧螺罐山一带、荣昌区南侧清升镇西部、荣昌区南侧双河街道东侧、安富街道至广顺街道的城镇区域等,该区域现有地质灾害隐患15处,占比62.5%,危害对象主要为分散农户,受威胁对象约200人。危害较严重的为安富街道彭家湾危岩带、荣隆镇凉风垭滑坡群等。一般防治区是指除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包括峰高、昌元、昌州、古昌、广顺、盘龙、河包等大部分地区,该区域现有地质灾害隐患7处,占比29.2%。危害对象为分散农户,受威胁对象约140余人。危害较严重的为昌州街道王家坪滑坡、昌元街道螺罐山滑坡群等。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2025年气象趋势分析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2025年我区暴雨天气出现较早,将出现在6月中旬前后。全年有4~6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次数较历年偏多。暴雨强度较历年略偏重。主汛期6~8月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同时应注意夏季强降雨开始时段、秋季华西秋雨影响时段和短时强降雨天气过程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2025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和““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 ”为目标,压实防灾责任,夯实防灾基础设施和基层能力建设,加强风险隐患底数排查,强化监测预警和除险固安,加强培训演练和技术支撑,提高智能化防治技术应用实战时效,进一步筑牢地质安全稳定防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1. 不断提升地灾防治工作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党建统领,用好“八张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及时深入开展复盘总结,细化工作举措,大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 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防灾减灾合力。各部门、镇街要坚持多跨协同闭环风险管控,深化“点线面”一体化防控机制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危岩地灾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压紧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属事责任,不断夯实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技术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及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灾情调查核实,配合做好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指导镇(街道)做好灾民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并按规定对重灾户予以救济补助。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房屋建设引发和威胁城市房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加强对农村房屋的建设全过程监管,指导开展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隐患风险排查整治。
区交通运输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港口码头和周边威胁交通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已建成并移交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影响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水库移民迁建,以及因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教委:负责学校等教育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院等医疗设施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拨付并监督检查地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能力。
1. 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指导项目科学选址,严格在极高、高风险区和高易发区开发建设项目。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积极督促行业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做好在建工程、农村建房切坡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强化城市地质安全管控,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及时妥善处置城市地质安全风险。
2. 充分发挥“四重网格员”管理体系作用。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驻守工作,选派地质驻守工程师汛期全天候驻守,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四重网格员”、地防员基层管控作用,加密巡查排查,对汛期地质灾害灾险情严防死守。紧密跟踪雨情水情,常态化组织市、区级专家支撑重点降雨区域的应急会商、应急抢险、临灾避险,及时避险转移受威胁群众并做好回流管控。
3. 进一步细化地灾隐患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职责,督促辖区内群测群防员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工作,严防死守现有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做好新生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和巡查工作。要做好地灾防治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制定年度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各隐患点的“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加强地灾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巡查工作,力争防范于未然。
(三)坚持汛期“三查”工作。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时段,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汛期各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前各镇街要认真做好全面排查,对已有隐患点的规模、变形情况、威胁对象、“四重”网格员等基本资料进行全面核实。核查确定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优化落实完善防治措施。要加大汛中巡查力度,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要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情况,加强地灾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发现的疑似隐患点和已有隐患点变形区域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农村公路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分析研判隐患点变形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处置灾险情。汛后要及时复查核实隐患点,查找薄弱环节,更新完善数据资料,完善销号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对综合遥感识别和“三查”过程中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纳入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四重”网格员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四)强化应急救援体系积极主动扩面避险转移。各镇街、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灾情发生后能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要坚持人防和技防并重,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化水平与监测预警精准度、颗粒度,切实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部门会商研判,重要降雨时段加密会商,实时推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图,对重要气象专报,要组织开展部门和专家会商,下发地质灾害防御响应通知,确定防范重点区域和时段,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四重”网格员和受威胁群众实现全覆盖。各镇街要加强以镇街为单元制定的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执行组织,坚持三个紧急转移原则,坚决果断组织受威胁人员提前转移,扩大隐患威胁范围提级实施,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严控转移人员回流。根据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等级,抓实“熔断”机制,落实好“六停”(停工、停学、停运、停航、停游、停业)措施。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及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技术支持。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及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各镇街要做好辖区范围发生的小规模的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荣昌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形成“防、治、救”合力。
(五)深化小流域地灾风险预警。
迭代升级小流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选取安富街道通安小流域开展“隐患点+风险区”管控试点工作。对重点防治小流域内现有隐患点、孕灾体新建或改建监测台站,优化升级监测设备,并在区内重点筛选威胁人数多、潜在损失大、地形复杂、地质灾害易发的极高、高风险的斜坡单元开展面域监测。建设完成科学高效的小流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实现以镇街、村社、斜坡单元、小流域为单元的不同层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健全小流域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制度,当小流域灾害预警等级为橙色、红色预警时,自动向区域内的居民群众发送预警短信,提醒立即撤离。
(六)进一步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意识能力。强化危岩地灾风险管控应用运用,实现业务功能全覆盖,形成地质灾害决策、调度、协同的灾害处置指挥能力,完善三级贯通多跨协同处置机制,打通基层智治与群众报灾、预警发布通道,进一步提升灾害协同处置能力。强化典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复盘,系统梳理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地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极端暴雨天气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基层防灾责任人和专业干部应对处置能力。强化警示教育,大力推动地灾防治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重点加强对房前屋后边坡、沟口崖口房屋等潜在风险隐患进行宣传,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日常演练,以村、社为单位开展地灾避险实战演练,在4月底主汛期来临前组织完成辖区内各隐患点单点演练,让群众对临灾避险转移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安置点等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要求,认真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巡查、处置等全过程管理职责,切实推动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做好本行业、辖区内地灾风险管控。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确保专项经费保障充分,推动各项地灾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到位。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重点落实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等。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因防治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强化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各级党政机关关于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实行汛期24小时值守。对于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工作情况。报送信息内容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重点报告清楚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性质、人员伤亡、采取措施等情况,并及时跟踪报告进展情况。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的,一律严肃处理。
(五)加强督导指导,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切实落实地质灾害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年度目标考核顺利完成。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 46787051
区应急局值班电话: 46551919
区委区政府(区治理中心)总值班室电话: 467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