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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昌府发〔2020〕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现结合荣昌区实际,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理要求不降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进展,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分区管控
(四)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大类划分为17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个,面积占比10.5%;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占比38.3%;一般管控单元6个,面积占比51.2%。
(五)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区内濑溪河、清流河、高升桥水库等水体及铜鼓山、螺罐山、古佛山等生态屏障,持续加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稳定性。大力推进各园区产业升级,严格工业布局约束,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商业区、居住区布局,持续推进城市水体治理保护,严控扬尘及生活大气污染,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三、工作要求
(六)实施与应用。
根据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细化落实全区各具体单元管控要求,并将相应管控要求数据上传至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
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
区域、流域等产业发展应将三线一单提出的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基础,具体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
监管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时,应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七)更新与调整。
区生态环境局每5年根据实施情况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调整,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相关程序报批。
四、保障措施
(八)组织保障。
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辖职责,配合做好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和宣传等相关工作。
(九)资金、技术保障。
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荣昌区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
2﹒荣昌区总体管控要求
附件1
荣昌区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
序号 | 类型 | 编码 | 名称 |
1 | 优先保护单元 | ZH50015310001 | 荣昌区昌州街道高升桥水库渝荣水务公司水源地 |
ZH50015310002 | 荣昌区濑溪河沙堡水厂水源地 | ||
ZH50015310003 | 重庆市岚峰森林公园 | ||
ZH50015310004 | 重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 | ||
ZH50015310005 | 荣昌区水土保持功能区 | ||
ZH50015310006 | 荣昌区一般生态空间-水土保持 | ||
2 | 重点管控单元 | ZH50015320001 | 荣昌区重点管控单元-马鞍河天皇 |
ZH50015320002 | 荣昌区重点管控单元-渔箭河长岭 | ||
ZH50015320003 | 荣昌区重点管控单元-濑溪河高洞电站 | ||
ZH50015320004 | 荣昌区城镇开发边界 | ||
ZH50015320005 | 板桥工业园区 | ||
3 | 一般管控单元 | ZH50015330001 | 荣昌区一般管控单元-濑溪河峰高河 |
ZH50015330002 | 荣昌区一般管控单元-濑溪河清升河 | ||
ZH50015330003 | 荣昌区一般管控单元-濑溪河沙堡 | ||
ZH50015330004 | 荣昌区一般管控单元-清流河大埂 | ||
ZH50015330005 | 荣昌区一般管控单元-新峰河高升桥水库 | ||
ZH50015330006 | 荣昌区一般管控单元-珠溪河新堰 |
附件2
荣昌区总体管控要求
管控类别 | 总体管控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第一条 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可能对荣昌中心城区大气产生影响的燃用煤、重油等重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 |
第二条 可适当布局园区主导产业配套必需的、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化工项目(含小规模化学原料药)。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第三条 进一步完善镇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保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设施有效运行。加强城乡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加大马鞍河、渔箭河治理力度。 |
第四条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贮、处理和沼液安全还田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 |
第五条 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出租车和公务车推广纯电动车。加大扬尘源控制力度。 | |
环境风险防控 | 第六条 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 |
资源利用效率 | 第七条 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的工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