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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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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2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机制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中心: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息息相关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的公正、合法、廉洁、高效,现就加强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畅通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渠道,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推进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够得到准确反映,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机制,及时倾听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意见诉求,不断畅通投诉渠道,营造风清气正、优质高效的工作氛围。

    二、投诉内容 

  (一)服务态度方面

    存在服务态度恶劣、不耐心聆听、故意刁难等。

   (二)工作程序方面

未遵循规定程序,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地籍图、测绘调查成果存在错误未及时更正等。

(三)意见建议方面

    反映不动产登记权籍测绘机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

  三、投诉渠道  

    (一)投诉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兴荣大厦606

         (驻局纪检组)

                 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政务服务大厅

        (社会事务厅)2 楼规资局7号审批室

      投诉电话023-46219770(驻局纪检组)

                     023-46779281(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 办理流程

    接受投诉的有关单位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依法依规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妥善办理:

   (一)受理登记:接到投诉后,评估并确认是否属于投诉处理范围,属于处理范围的,应及时受理,对所有诉求应登记投诉人的联系方式、诉求内容及类别等信息。

    (二)分类处理:对于不属于应当受理的投诉,应向当事人解释并按不予受理办结;对属于咨询事项的,能直接解答的,应及时解答;对不属于本单位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投诉事项,按所属区域、责任单位等分类进行调查处理。

    (三)调查处理:收到投诉人事实陈述后组织专人展开独立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因投诉事项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视情况延长时限。

    (四)反馈和答复:将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直接答复投诉人,并同时反馈给被调查单位。

    (五)整理归档:建立投诉工作档案,内容应真实、清晰、完整。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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