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在过去的一年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重庆市荣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工作水平,积极探索符合荣昌实际,具有时代特征的法治政府建设之路。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供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全面优化办理时间,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历史建设实施原址保护审批等多个行政审批事项由法定时限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由法定时限的3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由法定时限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一个窗口模式”,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在建设工程竣工阶段,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规划核实测量以及产权登记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建设单位和个人多次提交测绘成果。财产登记改革落实“一窗办理、即办即取”,2020年9月起,存量房转移登记压缩至30分钟内办结。财产登记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市自助联网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金融机构指定的金融网点。企业群众办理、查询抵押登记业务时,只需到金融网点办理,减少办理时间;登记信息实时共享,金融机构和登记机关实时共享信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实时共享。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力推动简政放权,结合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抓好网上并联审批服务,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优化整合原规划和国土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大幅减少办件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组织清理了行政权力清单,对149个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和报备,其中行政许可31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检查54项、行政确认19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16项。
(三)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财产登记改革实施“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将受理、审核、登簿、核缴税费、发放证书等环节合并为1个环节;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多审合一”,各阶段的审批资料和审批结论严格实行“一窗进、一窗出”管理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减少跑动,提高效率。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同住建委实行联合验收,一个窗口接件并联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规划竣工测量与规划条件核实合并。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熟练掌握信息归集流程和要求,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归集入库总量541条;主动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承诺许可上报31件。通过线上“渝快办”“重庆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平台自助查询和线下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查询,加大了不动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
(五)创新监管方式
为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和共享,在“互联网+监管”系统领取和编制清单,完成率为100%;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建成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成了“两库一清单”的编制和报送公开工作。
(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对我局的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不走过场,确保清理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通过认真细致的清理,经局主要领导审核,牵头组织起草了2件代区政府拟定耕地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实施,我局未出台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
(七)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二是邀请区法院依法行政专家和局法律顾问到我局组织召开行政法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审批等依法行政法制宣教工作,运用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等情况。三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会审制度》、《失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工作业务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为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提供制度保证。
(八)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规委会审议制度,严控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等程序,确保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通过专题会、局长办公会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针对个案特殊性进行分析、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阳光科学行政裁量。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积极协调镇街和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努力,坚决制止,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推动行政处罚执行到位,探索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黑名单,将重大违法主体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联合惩戒,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加强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执法队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查处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理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保证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行。注重证据适用法律准确的原则,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及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过程的透明性、可查性,并面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全面准确、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特别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大额罚款等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害关系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现场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制定并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及协调机制,明确了本系统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标准、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
(十一)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有序推进落实。二是联合各镇街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内容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印制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读本3000本、宣传单4万余份、海报7400余张、宣传手册3万余份。同时还补助资金56万元,全力支持全区112个“新风小院”建设并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三是组织参与法治考试和知识竞答活动。在职在编人员已全部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为100%;全体机关干部注册12348重庆法网,为群众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参与“荣昌区市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网上法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切实落实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机构和人员、经费、办公条件。截至目前,行政诉讼案件26件,已结案18件,8件未办结;行政复议8件,其中被区政府撤销2件;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撤销2件。日常工作中,始终将群众关注的问题放在首位,狠抓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在做好日常处理违法建设案件举报工作的同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局官网、“阳光重庆”、“群工平台”等网络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计受理信访投诉案件79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8件,部门转办16件,区信访办交办25件,区政府办电子邮箱21件,区行政指挥中心9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周五集中学习会、专题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化思想认识,结合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把平安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抓好。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不定期组织专题会开展行业领域风险研判,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问题,并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3+11”任务清单,根据职能职责梳理出本单位主要任务(问题),进一步分解具体工作,规划时间进度,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形成挂图作战“一张表”,实现问题隐患和整治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二合一。四是为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及吊水洞煤矿“12·4”一氧化碳超限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制定并印发了《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和中共荣昌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营造全面依法治区浓厚氛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于法规督察科,具体负责监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制度,制定实施方案。为有效开展法制建设工作,我局根据区依法治区委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要求按年度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应诉、行政听证和复议制度,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违法案件查办制度、信访维稳制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将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责等内容制成牌匾上墙。
(三)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二级班子集中廉政谈话、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机关各支部大会学习等方式学习宣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
(四)尽责履职,抓好工作落实。对照《2020年全区依法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通过完善体制机构,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达到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动态清理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有待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精神需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分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二是监督工作还需加强,加快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制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能职责的行为监督惩处机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对申请公开的事项难以把握,以及对“三需”的理解不同,表现在征地拆迁和土地复垦方面。四是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决定的时候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导向。五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欠缺对有效证据的收集。六是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还需进一步完善加强,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普法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一是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充实基层所普法工作力量,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和普法队伍建设。三是创新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
(二)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一是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月、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成法制教育体系。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努力实现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现代传媒、文化场所的宣传功能,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引导社会舆论的独特优势,参与拍摄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栏目和频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
(三)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一是结合机关建设,抓好依法治理,不断加强机关内部依法行政管理,加大普法投入力度,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常态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政务公开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单位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赋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职权,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以职位为单元分解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标准,积极探索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同时坚持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过错追究制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促使全局行政工作依法依规。
(五)转变职能,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使依法行政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针对《监察建议书》(荣监建〔2020〕6号)所涉及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感谢区监委对我局的指导和监督,全盘采纳荣监建〔2020〕6号《监察建议书》所提建议,并将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依法行政基础
充分利用“周五集中学习”平台,结合“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廉政教育,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分析问题根源,强化干部职工对规划和自然资源法规法律的培训,培养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和正确履职的责任意识,筑牢我局依法行政基础。
(二)规范日常管理,夯实行政审批流程
进一步督促涉及行政审批的科室、基层所在各自负责领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组织清理行政权利清单,优化办事流程,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法定依据,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三)扩大宣传氛围,营造齐抓共管局面
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镇街、村社的政策指导,结合“新风小院”、“小院讲堂”和“十指连心”大下访活动,统筹开展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主题宣传,特别是针对2020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后行业主管部门的变更,以及后续审批权限和流程的设置等与农村建房息息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竭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农村建房的良好局面。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