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复函
殷中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的建议》(第24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202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提供了上位法支撑。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的建议”,对荣昌区乃至全市推进农村制度改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认真研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自2020年8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之后,我局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讨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意见,报请区领导审定后及时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反馈。2022年1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2〕53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有序推进,鼓励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多途径用好集体建设用地。
(二)抓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实用性”村规编制。根据“应编尽编”原则,指导完成全区131个村庄规划编制,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完成村规入库60余个,村规入库率在全市领先。同时,为确保乡村一二三产业在村集体土地上落地实施,确保规划实施的合法性,结合各镇实际发展需要,不断指导完善村规深化调整,积极对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让调整村规及时入库,切实保障项目落地。二是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在2010年我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两证合一”的基础上,我局于2018年启动了全区农村区域数据库建设项目(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目前内业资料扫描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21个镇街的外业宗地勘测落地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14.2万余户,为入市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审批。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方案于2021年12月通过市级评审后,已由区政府正式发文,为入市交易形成价格指导。
(三)强化先行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一是在荣昌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安富、直升两个先行区直接纳入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编制,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在编制层面上推动“城镇一体、城乡融合”。二是探索联片划分单元,有序推进先行区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吴家作为一个单元区、盘龙-龙集-荣隆作为一个划分单元,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联片试点,引导城乡融合。三是通过项目包装策划,引导城乡融合。邀请川美参与安富项目策划,统筹考虑历史城区、通安片区及古窑片区点线面的结合,推动安富城乡融合发展。
(四)全力助推具体项目建设。科学指导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双昌”合作园区建设,指导完成普陀村规优化调整,完成“双昌”产业园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调整等;指导完成河包粉条产业园控规调整,积极支持产业项目项目包装;全力配合昌元街道小蓝村项目推进,指导策划方案优化调整,指导启动村规调整,积极引导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优化空间用地布局。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入市政策制定方面。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向市政府呈送了《关于自然资源部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最新要求的报告》,报告反馈了自然资源部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最新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市工作应审慎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入市工作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审慎稳妥有序推进,要认真领会“审慎稳妥有序推进”的深刻内涵,夯实村庄规划、确权登记等工作基础,各地研究起草拟印发的正式文件应与党中央、国务院审定的入市文件做好衔接。三是目前自然资源部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牵头起草关于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入市的政策性文件,用于指导各地入市工作。对此,市政府副市长陆克华同志批示:要严格按部里要求开展有关工作,不能有偏差。我区也将严格按照市级指导意见审慎稳妥有序推进。
(二)实用性村规编制方面。一是数据误差问题。由于“三调数据”去年7月才形成成果,已编制完成的大部分村规均依据的“二调数据”,导致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存在误差,且原有村规编制普遍缺乏深度,无法用于指导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二是规划导则问题。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尚未获批,加之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编制导则也有所调整,对已完成的镇村规划带来了影响。三是地块零散问题。各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相对较少,除原有的工矿、仓储用地或原政府所在地相对集中,其余建设用地布局相对点状分散,不利于规模利用。四是利益平衡问题。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用途的确定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极大的增加了村规统筹编制难度。
(三)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方面。目前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只包含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没有合法主体就不能确权颁证,而正在制定的入市政策中又将具备清晰的产权手续作为拟入市地块的前提条件,使确权登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入市工作的推进。同时,因历史原因,自1996年按照当时的行政区划颁发了第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后,至今尚未按照现有行政区划重新颁发新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势必会增加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的难度。
(四)农地转用等方面。一是农用地转用手续复杂,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费和耕地占用税等,导致业主办理意愿不高。二是涉及淘汰产能和高污染企业办理农转用,在产业引进时须符合《关于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三是农转用时对土地无统一补偿标准,农户收益随项目运营情况波动,存在不稳定性。
三、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关注政策更新,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入市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向上对接,掌握最新政策,及时反馈汇报,促进科学决策。二是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完善《集体成员内部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区财政局制定完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办法》等入市配套政策。三是预选1—2个入市需求集中、相对条件较好、村规编制合理的项目先行试点,不搞遍地“开花”,形成初步经验成果后再逐步推开实施。您建议首批选取清江镇或清江镇河中村等为入市先行试点镇(村),我局将在之后的试点过程中予以考虑。
(二)进一步深化村规编制,实现利益分配最大化。对区级试点项目进行村规深化,结合现状区位优势有效整合扩大编制范围,在不突破“三条控制线”的情况下,整合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可利用率。
(三)全面摸清权属状况,为确权办证锁定依据。一是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全面分析土地种类及分布情况,依据《土地确权的若干规定》对入市前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权属认定。二是对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进一步核实《不动产权证书》并作为权属依据。
(四)有序规范审批流程,主动做好宣传解释。一是主动与市局沟通汇报,争取对我区农业产业用地指标支持。二是会同区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形成联审联动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三是主动向镇街及用地业主提供农转用流程清单,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此复函已经我局袁家荣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7日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刘立燚,联系电话:1872383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