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碧水锦城项目遗留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碧水锦城项目遗留问题的公告
申请人重庆川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川三公司)于2025年2月向我局申请办理用地范围调整事项。经调查,川三公司于2014年 5月26日办理了双河碧水锦城项目土地证,面积8173平方米。由于开发企业原因,导致购房户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为解决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双河街道碧水锦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荣昌府办纪要2023-54号)要求,将该项目地块进行调规,并调整用地红线范围。
现权利人重庆川三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对地块中涉及红线部分进行用地红线调整(详见附图),该调整的规划调整方案已公示并批复。用地红线范围调整后原项目面积、规划用途及使用年限保持不变。调整后将按程序进行项目的验收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现我局依法受理其申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并送达我局;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办理该项目用地红线调整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兴荣大厦304室
(联系人:罗靖;联系电话:46774096)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调整示意图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