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遗失(灭失)声明(集体)2025-0751颜*长
荣昌区遗失(灭失)声明(集体)2025-075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证书编号 |
1 |
颜*长 |
昌龙乡桂花村*社 |
《房地产权证》 证号:54**** |
《集体土地使用证》 证号: |
发布单位:荣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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