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不动产作废(2025)字第( 92)号 李*学等2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荣昌不动产作废(2025)字第( 92)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将上述房屋,因将原房屋拆除后,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乡村房屋档案查询J1400**** |
李*学 |
龙集镇六合村6组(原龙集乡**村1组) |
|
2 |
乡村房屋档案查询J72**** |
唐*安 |
龙集镇六合村4组(原龙集乡**村2社(7-2)) |
重庆市荣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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