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4030210HBJC006 刘*荣 张*芝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030210HBJC0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4 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荣昌区河包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6281438(河包镇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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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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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荣张*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荣昌区河包镇**村7社 |
不动产权证书:2024-00062****号 |
刘*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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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登记机构: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4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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