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04090210AFJC003陈*相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090210AFJC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昌龙大道43号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46787953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陈*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荣昌区广顺街道曾家山矿区***村 |
房权证211字第005792号、荣广顺国用(1999)字第002**-**号 |
张* |
登记机构: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