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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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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2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2022年度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2年度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处罚日期
1渝规资〔处罚决定〕
沙字第(2022)2号
曾*森500106********9257曾*森未经批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
中梁镇庆丰山村团山堡社占用农用地、
建设用地堆放建筑渣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522平方米
二、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恢复非法占用的土地原状。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5/23
2渝规资〔处罚决定〕
沙字第(2022)10号
黄*治510212********3138黄*治未经批准,在歌乐山街道天池村大田组社占用建设用地修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四十二条。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72.6平方米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的0.05亩土地处以罚款:柒佰贰拾陆元整(36.3X20元/平方米=726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8/5
3渝规资〔处罚决定〕沙林字第(2022)1号重庆市鼎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王*
91500109MA5UB58M89重庆市鼎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年初开始在土主街道向家坪村火盆山社和乌木沱社实施物流园片区道路修建工程,施工期间该单位在道路边坡范围内堆放弃土,导致林木被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一、责令该单位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树一倍的林木即917株。
二、对你单位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即100728元(拾万零柒佰贰拾捌元整)人民币。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3/7
4渝规资〔处罚决定〕沙林字第(2022)6号重庆贵斛农业有限公司
唐*翠
91500106237763659U重庆贵斛农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新发村苦竹林社滥伐林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一、责令15日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树木84株。
二、对滥伐的6.4立方米林木,按照750元/立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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