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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7 |
沙坪坝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沙坪坝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我区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以赴做好我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地质安全保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全年灾险情基本情况
2021年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41起(其中滑坡2起、崩塌2起、地面塌陷37起),无人员伤亡。全年新生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我区新生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小型,以地面塌陷为主(37起,占比90.24%);二是全年险情次数较2020年略有下降(减少6起);三是降雨、工程建设活动是我区地灾发生的主要诱因。
(二)现有隐患点基本情况
沙坪坝区是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之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约56.51平方公里,占比20.4%;中易发区面积约54.96平方公里,占比19.8%;低易发区面积约165.43平方公里,占比59.7%。通过2022年汛前排查,我区现有162处地灾隐患点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少数变形轻微。按类型分:滑坡34处、危岩16处、不稳定斜坡84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26处,共威胁群众1463户6161人、房屋5674间340695平方米、财产26933万元。
二、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据区气象局降雨趋势预测:全年降水量1000~12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接近正常。全年有区域暴雨天气过程10~15次,大雨从3月下旬开始,较常年偏早。其中3月~5月降水量27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偏少1成;6月~8月降水量60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有7~9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洪涝重于常年;9月~11月降水量250mm左右,较常年偏少1~2成。
综合气象预测结论及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计2022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接近去年,较常年偏高。其中:3~5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接近常年及2021年;6~8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及2021年偏高;9~11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接近常年及2021年。
根据三峡水库调度方案,库区1~4月为汛前消落期,5~9月为枯水运用期,10~12月为汛后蓄水期,受库水位蓄退水的影响,库区在汛前消落期及汛后蓄水期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较高。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范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1.隧洞施工期间以及隧洞贯通后的1~3年为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地下水疏干的重点防范期。
2.城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4~10月为重点防范期,其中可能发生强降雨的主汛期(6~8月)为重中之重。
3.根据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长江三峡库区嘉陵江沿线全年均为重点防范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隧道工程影响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歌乐山街道、中梁镇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重点防范区。
2.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107省道新桥-山洞段、梨新路、中土路、中回路、中井路、杨家沟沿山公路等盘山公路高切坡、潜在不稳定边坡重点防范区。
3.三峡库区嘉陵江沿线沙坪坝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嘉陵江井口街道—磁器口—土湾街道沿江一带地段崩塌、塌岸重点防范区。
4.已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歌乐山街道、中梁镇15个关闭矿山高切坡、深水潭重点防范区。
5.其他地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歌乐山、缙云山脉两侧沟谷斜坡地带以及油气管道沿线、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周边区域边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6.重点行业防范区。主要包括初建成土主隧道、在建大学城复线隧道、拟建27号轨道交通隧道等隧道建设工程可能造成地下水疏干,引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四、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管理、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全力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增强全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调查工程
一是印发《沙坪坝区“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提供依据。二是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隐患排查和核查作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准确掌握各隐患点变化情况、发展趋势、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灾(险)情能够及时发现、提早处置。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农房周边、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的全面排查、检查、进一步查清隐患规模、威胁范围、威胁对象等基本情况,落实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防治措施,优化完善单点防灾预案;三是分类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台账,及时更新完善数据库信息,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台账数据准确严谨、实时更新,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形成“一库两区划”。
(二)强化专群结合,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一是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四重”网格化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204名“四重”网格员职责,坚持群专结合、群干结合,严防死守排查出的16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站点建设和已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站点的重建和维护工作。二是2022年4月中旬之前完成全区46处地质灾害点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和7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智能化监测预警的建设,继续配合做好歌乐山地区地面塌陷区域专业监测预警。三是依托应急指挥中心及驻守地质队员开展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从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分析、预警发布等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管理,真正使指挥平台功能最大化、效益最大化,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强化能力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驻守支撑和科学防灾工程
一是安排人员稳定、技术过硬的3支地质队伍驻守各镇街,集中力量做好各镇街地质灾害防治支撑服务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级重点调度和区级日常调度相结合的分级调度机制,加强雨前、雨中、雨后实时调度,精准高效将“四重”网格员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调度到地质灾害风险区域和灾险情现场。三是加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培训,对所有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2022年5月20日之前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提高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坚决杜绝撤离人员擅自回流造成伤亡。四是坚持人防与技防协同,强化智能技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早期识别、成灾机理和规律、防治方法等进行研究。
(四)开展综合防治,采取以治理和搬迁为主的方式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紧密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要求,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轻重缓急,选择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口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工作的重点。一是积极争取市级资金加快推进小龙坎街道马家岩加油站后侧不稳定斜坡以及覃家岗街道金竹沟危岩带治理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天星桥街道岩口烧香不稳定斜坡、童家桥街道西政铁路不稳定斜坡、青木关镇黄桷坡滑坡治理工作。三是探索地质灾害降险处置措施,采取花费少、施工时间短、防范效果好的措施,对回龙坝镇王家湾危岩、凤凰镇何家院滑坡及五福寨危岩(后续处置)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降险处置,降低隐患的威胁程度。四是做好歌乐山地区地面塌陷治理工作。五是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力度,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受威胁对象。
(五)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继续围绕“蓄降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抓紧建立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两大主题,集中力量继续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增强库区隐患点群测群防的监测能力和预警水平。二是继续做好嘉陵江沿线(井口至土湾段)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执行和监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务必确保我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动工实施前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检查督促在建工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地勘支撑、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扎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应急处置、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工作;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要做到责任单位、监测手段、宣传力度、防治措施“四到位”和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要建立预警预报应急指挥系统,做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消除隐患;要编制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点防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演练。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全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可研、概算等审批办理。区住建委负责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协调处理土主隧道、大学城复线等隧道工程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和后续治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已建成移交并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管辖公路沿线周边(特别是2019年年初排查出沙坪坝区山区公路沿线6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铁路部门加强对区域内在建工程施工过程(特别是隧洞施工)的监管。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经信委区负责指导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教委负责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权属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不定期发布全区山体滑坡等级预报。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地灾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要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对较重、一般的地质灾害,要多种渠道争取防治资金。要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良好机制,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各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禁止有关单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域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二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依照规划组织开展区域整体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四是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能职责要分别抓好工程建设、市政设施、交通干线、铁路沿线、水利设施、工业生产和矿山开采等领域的监管,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工程建设活动立即责令停止。五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区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建议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落实防治措施建议,严密防范不当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培训,提高防灾能力
各街镇要把地质灾害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地质灾害培训指南和地质灾害演练指南,开展培训和防灾演练。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镇街要针对群测群防员变动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工作要求不熟悉等实际情况,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防灾知识等培训。
(五)强化保障,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区应急局要做好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导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开展。各镇街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在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按照职责和权限确定灾险情级别,调集应急队伍,准备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上报相关信息,制定应急处置的监测、勘查工作及资金计划,审定应急处置过渡性工程措施。应急勘查、监测和工程治理任务的承担单位,原则上由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队伍和驻守专业地质队中确定。加强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完善气象预警会商协商制度,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着力提高气象预警预报精准度,及时准确预警预报信息。
(六)加强绩效考核,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的防灾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的要求,根据“责权统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加强资金整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绩效是各级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项目资金支持的依据,项目实施情况较差的镇街将被扣除相应考核分值,同时会减少项目安排。各镇街要做好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工作,落实实施方案,细化资金预算,加强项目组织,强化实施进度,保障项目运行,规范资金使用。各镇街要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保障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