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陈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编制五福村村规的建议》(第0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过渡时期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组织编制工作,具体技术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乡镇人民政府形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且公示无意见后,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初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村庄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审查通过后出具村规划批复文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区政府批复文件要求,将村规划成果提交至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并入库。
关于代表您提出五福村编制村庄规划的建议,我局将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凤凰镇做好五福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积极参与、协助镇街聚焦乡村建设发展用地需求,明确村庄定位、编制方向和编制内容,统筹村内资源和各类要素,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规划实用性。
此复函已经沈艳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