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王丙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科普进校园的建议》(第6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向区教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经区教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第67号人大建议办理进展情况
区教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责成专职副书记牵头,安全稳定办公室具体办理。2024年3月2日,区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向您进行汇报。2024年3月6日,区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就办理情况向您汇报。2024年3月12日,区教委专职副书记刘晓峰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到贵院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度沟通交流。3月15日,区教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就“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科普进校园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我区地质灾害科普进校园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等进行了梳理、分析和研判。
二、我区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区教委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区相关要求统一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持续提升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防治科普进校园一方面以学生等青少年团体生命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学生等青少年团体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减灾救灾能力为重点,全面增强学生等青少年团体避灾自救能力。另一方面也要使学生等青少年团体意识到地灾防治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他们自觉参与地灾防治科普的学习、宣传和行动。
(二)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具体举措:一是每年3月是我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宣传月”,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教育是其中主要的一项内容。今年3月4日,我委已下发《沙坪坝区2024年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营造氛围、落实课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防范能力等加强各专项宣传教育,确保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结合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区各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启动仪式,通过请专家讲座,观看视频动画,应急演练等,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日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师生参观消防、防震减灾、气象等科普教育设施和场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体验活动。通过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视频等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以及张贴海报、举办展览、现场咨询、专家讲授、模拟演示、知识竞赛和摄影大赛等多种形式,从不同途径、方位、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2023年布置驻守地质队成员开展编写地灾防治科普进校园讲解教材工作,已准备地灾基础知识、地灾类型判断方法、地灾遇险避让方法三个方面的画报及宣传手册,为2024年地灾防治科普进校园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开展系列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
针对教育系统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重点针对畅通生命通道、地质灾害、拥挤踩踏、火灾等易发灾害,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分级分类建立事故灾害风险隐患台账,做到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事故灾害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建立包括影响范围、对象、致灾因素、重点防范期、监测和预防责任人、管控措施等内容的数据库,做到有效管控风险隐患,尽最大可能降低事故灾害风险,减少和避免事故灾害发生。二是建立健全重点灾害区和重大隐患的一线监控人员警情即时报告制度,做好日常监测检查,建立重点防范期日巡查、周抽查、月检查的“日周月”工作机制。三是近年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实施64中滑坡、南丁卫校危岩、立信地面塌陷等多个学校周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确保降低地质灾害对学校的威胁风险。
三、我区加强开展地质灾害科普进校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增强师生的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川东南地质研究院的专业资源,通过宣传小册、展板、视频等方式,对各学校进行地质科普教育。二是继续提升师生的防灾减灾自我救护能力。2024年汛期前,在地质灾害比较突出的歌乐山、土湾、青木关片区,区教委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选择学校开展地质灾害演练,邀请地质技术支撑单位的专家到学校指导演练,提升师生的防灾减灾自我救护能力。三是扎实开展好5月12日的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地质技术支撑单位的专家到活动现场指导,凸显“地质灾害”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四是组织一次观摩。利用即将落成启用重庆市地质灾害展览馆的契机,组织师生有计划分批次到重庆市地质灾害展览馆观摩,使师生接受系统的地质灾害教育。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刘建华主任审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沈艳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