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程、马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用地规划并完善凤西路社区公园建设的建议》(第21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凤西路社区公园周边地块情况
建议中提及用地位于沙坪坝区M分区M19-5-1/07地块和M19-5-2/07地块。其中,M19-5-1/07地块用地性质为G1(公园绿地),地块总面积约15.5亩,大部分已建成为凤西路社区公园,剩余约2.3亩为圣瑜管业房屋、空坝及荒地;M19-5-2/07地块面积约24亩,用地性质B1(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0,区属国有企业迈瑞城投公司于2014年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二、建议办理情况
3月15日,经我局现场踏勘,M19-5-2/07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场有居民在地块内开垦耕种。3月29日,我局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迈瑞城投公司召开会议,就M19-5-2/07地块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事宜进行研究。近日,区迈瑞城投公司向我局书面来函,按照“三攻坚一盘活”的工作要求,明确拟引入社会企业和资金,将该地块整体约24亩土地打造为花鸟市场。项目建成后,将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改善地块及周边环境,满足周边居民休闲需求,提升城市形象。故鉴于以上情况,暂时不对该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