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DH0156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沙规资函〔2025〕205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DH0156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李廷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清水溪泉景社区流段果子狸的建议》(第DH015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果子狸,学名花面狸,是灵猫科、花面狸属食肉动物,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社区附近有较多林地、湿地环境,生态环境较好,加之社区居民定期定点投喂流浪动物,食源丰富,出现了人和野生动物生存空间重叠的情况。社区居民投喂食物的行为,易让果子狸产生捕食的依赖性和惰性,破坏其自然觅食本能,导致它们继续留在人类居住地。
根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进行收容救护:“(一)执法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移送的野生动物;(二)野外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三)野外发现的可能危害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野生动物;(四)其他需要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经咨询重庆市动物园等相关动物收容机构,本案例中果子狸属于健康的本土野生动物,不适合收容救助并异地放生。
在实际中,较难做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人类活动完全分开。居民遇到果子狸的科学做法就是坚持“四不原则”—不害怕、不接触、不投喂、不伤害。做到减少人与果子狸间的冲突,防止受到伤害。同时,我局已与社区进行沟通,建议加强宣传,劝导社区居民停止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避免接触流浪动物或果子狸可能带有的细菌病菌,防止疫病疫情传染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舆论引导,规范、及时正面回应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关注,并按计划组织好每年的“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野生动物的保护等级、习性以及如何防控野生动物带来的影响,提升公众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非法交易、摒弃滥食陋习的自觉性。
此复函已经沈艳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