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5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关于“金川·紫云府”项目申请部分地上建筑及总平面图规划调整情况的公告及公示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金川·紫云府”项目申请部分地上建筑及总平面图规划调整情况的公告及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参与和监督水平,现将“金川·紫云府”项目申请规划调整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川·紫云府
建设单位:重庆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铜梁区南城街道金川大道南
二、项目公示方式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管理公示办法》(渝规资规范〔2020〕7号),建设单位申请“金川·紫云府”项目规划调整,属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公示情形。具体公示方式如下:
公告时间: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公示的三日前(公告时间不小于3日),采取在重庆市主流报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公示时间: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等,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意见反馈和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的,应在建设项目(地块)所在地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办公地、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建设项目(地块)现场同时进行公示;
利害关系人: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修改的,该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已购买房屋的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
三、公示前公告情况
2023年6月12日,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告本次公示的拟公示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该公告中,公示起始与结束时间、公示地点与实际公示时间和地点一致。
公告期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期间,如未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公告自动转为公示,如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将重新进行公告。
四、申请规划调整的方案情况介绍
金川·紫云府项目于2020年5月2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于2020年8月31日取得金川·紫云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12月10日取得金川·紫云府(一期)1号楼、8至11号楼、17号楼、18号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09月30日取得金川·紫云府(二期7号、18号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方案修改、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申请对金川·紫云府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范围为原规划方案2#~6#楼、12#~14#楼户型调整,15#楼平面功能调整。项目调整前,原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99423.06㎡,地上建筑面积为143787.32㎡,总计容面积为143278.2㎡,居住户数为1073户。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约为185779.0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42372.84㎡,总计容面积约为143269.89㎡,居住户数为1073户。规划方案调整前后项目总建筑面积调减约13644.06㎡,地上建筑面积调减约1414.48㎡,居住户数与原方案一致,总计容面积调减约8.31㎡。调整前后指标对比如下:
项 目 |
规划条件 |
调整前项目总指标 |
调整后项目总指标 |
差值(调整后-调整前) |
增减情况 | ||
建设用地面积(㎡) |
79599 |
79599 |
79599 |
0 |
未变 | ||
居住户数(户) |
|
1073 |
1073 |
0 |
未变 | ||
居住人口(人) |
|
3434 |
3434 |
0 |
未变 | ||
总建筑面积(㎡) |
|
199423.06 |
185779.00 |
-13644.06 |
减少 | ||
其中 |
地上建筑面积(㎡) |
|
143787.32 |
142372.84 |
-1414.48 |
减少 | |
地下建筑面积(㎡) |
|
55635.74 |
43406.16 |
-12229.58 |
减少 | ||
|
1、居住(㎡) |
|
140539.45 |
136052.54 |
-4486.91 |
减少 | |
2、配套用房(㎡) |
|
988.53 |
991.71 |
3.18 |
增加 | ||
|
1)社区组织用房(㎡) |
|
221.69 |
222.65 |
0.96 |
增加 | |
2)物管用房(㎡) |
|
616.58 |
618.80 |
2.22 |
增加 | ||
3)消防控制室(㎡) |
|
70.96 |
70.96 |
0 |
未变 | ||
4)公共厕所(㎡) |
|
29.89 |
29.89 |
0 |
未变 | ||
5)大门(㎡) |
|
19.80 |
19.80 |
0 |
未变 | ||
6)生活收集点(㎡) |
|
29.61 |
29.61 |
0 |
未变 | ||
3、公建(㎡) |
|
3710.23 |
4532.09 |
821.86 |
增加 | ||
|
商业(㎡) |
|
2214.97 |
2932.35 |
717.38 |
增加 | |
党群服务中心(㎡) |
|
1495.26 |
1599.74 |
104.48 |
增加 | ||
4、车库(㎡) |
|
49513.97 |
40373.93 |
-9140.04 |
减少 | ||
|
车库面积(㎡) |
|
45493.97 |
36353.93 |
-9140.04 |
减少 | |
人防面积(㎡) |
|
4020 |
4020 |
0 |
未变 | ||
5、设备用房(㎡) |
|
2814.74 |
2799.79 |
-14.95 |
减少 | ||
6、其他(㎡) |
|
1856.14 |
1812.09 |
-44.05 |
减少 |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143278.2 |
143278.2 |
143269.89 |
-8.31 |
减少 | ||
容积率 |
1.8 |
1.80 |
1.80 |
0.00 |
未变 | ||
建筑基底面积(㎡) |
|
11518.35 |
11370.97 |
-147.38 |
减少 | ||
建筑密度(%) |
≤35.00% |
14.47% |
14.29% |
-0.18% |
减少 | ||
绿地率(%) |
≥30.00% |
30.65% |
30.65% |
0 |
未变 | ||
停车位(个) |
|
1692 |
1379 |
-313 |
减少 | ||
其中 |
①室外(个) |
|
5 |
5 |
0 |
未变 | |
②室内(个) |
|
1687 |
1374 |
-313 |
减少 | ||
建筑高度(层数)米(层) |
不得大于80米 |
69.6m(22F/-1F) |
69.6m(22F/-1F) |
|
|
调整方案文字说明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金川·紫云府项目申请调整部分地上建筑及平面图规划方案设计的请示》,附件二《重庆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金川·紫云府地上建筑的方案》。
五、公示地点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门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https://ghzrzyj.cq.gov.cn/zz/tlq/zwgk/fdzdgknr/ghxx_398731/)、建设项目现场售楼部及施工出入口。
六、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7日)
七、反馈意见和申请听证
反馈意见以及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8日)。
反馈意见的,应向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书面意见,如为利害关系人,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相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申请听证的,应于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45672530;邮编:402560;地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金川·紫云府项目申请调整部分地上建筑及平面
2.《重庆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金川·紫云府地上建筑的方
案》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一: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金川·紫云府项目申请调整部分地上建筑及平面图规划方案设计的请示》
附件二:《重庆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金川·紫云府地上建筑的方案》
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对比:(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后效果图对比:(调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