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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14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潼委法办白头2025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加强学习。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习近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全体职工学习计划,人手一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要求全局上下全面系统学习和自学,及时跟进和联系实际学习,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规划自然领域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编制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145项内容,并将“全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潼南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应知应会200问”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学习的重点,指导增强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

二是系统做好宣传。通过参加2024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干部网络学习、干部法纪知识在线学习考试、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培训、《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培训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全局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通过定点设立户外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办公楼内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相关内容,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保护“六严禁”、耕地用途“五不得”、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全民皆知、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2024年,我局共组织区、镇(街)召开各类工作会、座谈会20余次,发放耕保宣传手册超30000份、张贴海报400余张,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00余条,在主要交通沿线利用岩壁、堡坎制作户外宣传广告30余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我局秉持强服务、增便利的原则,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结合潼南高新区发展需求,指派我局业务骨干驻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负责高新区工业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将工业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办理落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就近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二是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综合窗口”、“企业优先窗口”、“投诉窗口”,提供“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服务,推出免费打印、邮寄服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网申办服务等便企利民服务;实施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延伸到乡镇、银行网点、公积金、法院、律师事务所、信誉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部门,打通不动产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在原压缩后承诺时限基础上进一步缩短规划许可手续办理时限。2024年,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9件(平均办理时长1.8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9件(平均办理时长3.7日),规划竣工核实确认书55件(平均办理时长2.5日),较承诺时限提前3-5日完成,助力工程项目尽早落地。四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推进人性化、柔性化执法。五是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对新制定的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清理纠正已出台的损害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

(三)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点抓好耕地保护工作。一是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将我区耕地保护任务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年度“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任务,以及所有国家和市级下发、巡查发现、镇街上报等发现问题均形成台账落实到镇街,实行定期调度,压实工作责任,严守耕地红线,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二是出台《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源头治理切实做好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耕地保护责任。三是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印发《重庆市潼南区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统筹并全面完成历年国家反馈问题整改。

(四)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我局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出台了入市管理办法、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至目前,我区入市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20.31亩,成交价额409.93万元。

(五)健全决策机制,强化权力制约

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制度》《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在重大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处罚、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中,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大事项征求顾问律师意见,并在必要时邀请列席会议,将法律隐患、信访维稳风险防控落实在最前端。二是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全年诉讼案件共计8件,开庭公开审理案件局分管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三是及时修订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合同审查备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审核备案、编号、归档等管理流程,为避免风险和漏洞,重大合同均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审查规定,全年共计审查合同145件。四是建立信息公开清单。2024年以来,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制度》等3个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局网站发布信息120余条,处置已申请公开信息12条,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坚持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我局长期聘用法律顾问2名,参与重大执法、信访、合同审查、文件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规资所、执法队、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我局未发生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七)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执法“长牙齿”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建立定期案例学习、案件会商会审制度,通过台账管理全流程专人跟踪督导,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消化存量问题。二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人防+技防”要求,大力开展执法动态巡查,切实提高自主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能力,全年共开展各类巡查检查150余次,在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同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对行政执法“长牙齿”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2024配合公安机关追究非法采矿案件刑事责任1宗。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强化学习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2024年召开多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部署和解决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部分项目设计方案、重要节点信访稳定安排、土地征收、执法等有关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多次组织局二级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摘录》《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摘录》《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文件精神。

(二)规范决策程序,督促依法行政

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重大决策的相关规定,带头做好征收地价、详细性控规修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群体性信访问题等工作,要求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信访、合同审查、文件审查等方面工作,全面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规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规资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全年未出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三)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在职学习取得法律专业本科、专科学历31人。安排专人参加2024年信访工作法治化大讲堂、2024年信访干部能力提升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班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2人。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配合协助法院、检察院涉法事项,积极应诉和参与公益诉讼调查,一审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及时处置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三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完善“11355”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推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信访观念,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四是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应公开事项。2024年,我局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410号),按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此外,组织对以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4件进行了清理。五是统筹推进全民普法。探索精准化普法模式,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认真落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学习法治知识。

(四)做好行政窗口服务

2024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42594件。其中,城镇登记共办理业务34588件(变更登记1158件,抵押权登记15038件,居住权登记6件,其他登记1989件,首次登记448件,预告登记5491件,注销登记43件,转移登记10415件),提供查询约1.8万次;农房登记共办理业务7991件(变更登记4471件,其他登记3件,首次登记2805件,转移登记703件);林权登记共办理业务15件。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精准透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不强,宣传培训没有创造性提升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三是在信访矛盾实质化化解工作中,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机制不充分,调解成效不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局法治建设见行见效。继续巩固法治建设成果,树牢法治意识,切实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将依法行政摆在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优先位置,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大精准普法力度,全面提升普法效能。聚焦2025年开始施行的《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们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重点内容持续宣传。聚焦农民群众、相关企业等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法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以及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聚焦多样形式创新宣传,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注重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行政争议管理,积极化解调处。按照自然资源部“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分阶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管理、总结等工作。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逐项化解销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齐专业的调解人员,加强调解人员培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化解调处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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