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办理结果:A
公开
潼规资函〔2023〕74号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陈显琼代表:
您好!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在凉风垭增设公共厕所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单位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凉风垭片区公厕规划情况
凉风垭作为江南高品质居住及高新区门户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规划公共厕所共计26座,其中公共场所配套公厕11座,住宅小区配建公厕15座,主要位于规划的公园绿地、大型小区、商业中心等公共区域,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B/T 50337-2018)中居住用地公厕3-5座/km²设置密度标准。
二、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在欧鹏片区规划建设1座公共厕所”建议的答复。
我局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多次研究及现场踏勘后,选址于F-61-03/02地块,结合城市公园建设配套1座公共厕所,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建设实施。该地块位于安康街与金潼西路交叉口,紧邻鸥鹏及红星美凯龙人流集中区域,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已完成土地征收工作,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升片区公共配套能力。
(二)关于“在凉风垭其他建成区,根据人流量大小适当规划部分公共厕所”建议的答复。
凉风垭其他建成区中,城市公园及居住小区人流较为集中,城市公园均已规划配置公厕,居住小区虽配建公厕但未对外开放。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协调小区物业按照合理有序的原则逐步将建成小区公厕对外开放,并设置标识标牌。
(三)关于“今后新建楼盘均应把公共厕所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建议的答复。
当前,潼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按相关规范布置公共厕所,并将项目用地配建公厕纳入规划条件,在方案审查阶段将其作为审查要点。如鸥鹏片区规划配套6座公共厕所,已在一、二、五期项目建设时同步建设,剩余3座分布于九、十、十二期,随项目同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城市公厕是一个现代化城市必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方便群众生活,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量质并举科学规划公共厕所,按照相关规范布局公共厕所点位,并结合片区建设时序适时调整。二是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做好公厕标识标牌,引导市民、游客更快更便捷地找到公厕位置,真正做到便利于民。
此函已经刘志勇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唐忠;联系电话191227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