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70号提案的复函
A
同意公开
潼规资函〔2023〕61号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70号提案的复函
陈丹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项目管理的建议》(第070号)已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自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6号)实施以来,我局已为全区300余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为规范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管理,进一步构建起职责明确、流程优化、简单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老旧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出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潼南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意见,于2023年3月9日经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以安委会名义行文实施《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潼南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安委〔2023〕4号)。
一、成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服务中心。自去年7月起,我局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存在违法建设问题、重大质量安全的电梯安装公司进行通报;后期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加装电梯业主进行回访,针对施工质量、工期、后期维护管理等内容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部门巡查通报、业主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电梯安装单位、维保单位的企业信用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排名。排名完成后我局将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主动提请区政府牵头成立公益性的电梯加装服务中心,建立加装电梯备选企业数据库,为群众提供了解、咨询和选择的平台,指导业主进行合理选择电梯承建单位,确保加装电梯的服务质量,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明确管理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我局牵头负责增设电梯项目施工前的现场踏勘、公示、部门会审等规划审批工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牵头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及土地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增设电梯项目施工前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负责施工安全及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督促业主开展电梯土建部分质量安全验收,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验收,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对电梯后续使用管理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指导。潼南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电梯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及时申请监督检验,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加强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查处电梯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对增设电梯业主间达不成协议进行调解;负责增设电梯现场巡查,对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增设、使用的电梯上报相关部门查处。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及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同时,《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目前均在征求意见阶段,两个法规文件均对增设电梯审批、建设和运行有了明确的要求,待文件正式发布后,我局将建议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参照两个文件对《潼南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
三、全过程监管。我局在办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时,已告知业主代表增设电梯具体流程、签订合同的公司需具备相关资质,同时需做好资金、质量监管。增设电梯项目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请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对施工安全及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潼南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梯的质量监管。电梯完工后,申请人应向我局申请办理竣工规划核实,向潼南市场监管局申请监督检验,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每个环节中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全流程监管。
此复函已经刘志勇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张永璐;联系电话:4457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