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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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6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代正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激活企业发展新动能的建议》(第196号)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闲置土地。截至目前,潼南高新区范围有闲置土地8宗1116亩,其中:工业用地7宗1086亩,分别是维尔美纸业176亩、金阳光新材料118亩、天远微动力160亩、宝控智能装备201亩、华机维尔美新能源59亩、祺福能源320亩、汇达柠檬52亩;科教用地1宗,为璀陆探测30亩。
(二)亩均效益。2023年,区经济信息委按照亩均论英雄工作要求,对我区118家规上制造企业亩均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亩均税收、亩均产值评价结果分别为7.31万元、204.65万元。但从潼南高新区总体情况来看,已供工业用地平均亩均税收强度和产出强度较低,处于全市中下游水平。同时,受经济大环境、市场需求降低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因产品滞销停工停产,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产出,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全区工业用地集约节约水平。
二、原因分析
(一)闲置土地方面。从闲置土地调查结果看,高新区8宗闲置土地中,维尔美纸业、金阳光新材料、天远微动力、宝控智能装备、华机维尔美新能源、璀陆探测6宗地属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原因是自身资金严重不足或拟建项目不符合市场预期,项目取消或延期建设;祺福能源、汇达柠檬2宗地350亩属非企业原因闲置,祺福能源因江北化工园区搬迁,相关部门书面通知企业停止建设,汇达柠檬因地下管网限制无法实施建设。
(二)亩均效益方面。潼南高新区工业用地总体亩均效益低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存在一次供地分期建设情况,评价时点以项目总用地面积作为分母,导致亩均效益不高;二是部分工业项目供多用少,实际生产用房占地面积较小,绿化及道路、堆场等用地面积较大;三是未建立“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工业项目建设、达产复核验收制度,招商优惠政策兑现与招商协议履行未挂钩,部分项目投而未达。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闲置土地处置。针对认定的8宗地闲置土地,逐宗制定处置方案,采取限期建设、收回土地、转让等措施,强力推进处置和盘活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目前,维尔美纸业、璀陆探测正在办理建设手续,正在与祺福能源协商置换土地,拟报请区政府批准收回金阳光新材料、华机维尔美新能源土地,潼南高新区管委会正在推进宝控智能装备土地司法拍卖。
(二)强化土地供后监管。每月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动态巡查,实地核实企业开竣工建设义务履行情况,对属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竣工的,督促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依照合同约定征收开竣工违约金,倒逼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土地。
(三)支持企业盘活存量。灵活运用预告登记、分割转让等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整体转让或分割转让多余工业用地,用于其他工业项目建设,通过二级市场自主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提升存量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不断挖掘存量工业用地潜力。
(四)纵深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已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形成《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达产复核办法》,将结合市级亩均论英雄相关指标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议实施,将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作为以后招商用地、经济效益核算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控制粗放供地、用地。二是全面实施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今年所有工业用地全部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将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单位能耗等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公告进行公示,成交后企业与招商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投产后实施多部门联合验收符合,严格招商政策兑现。
(五)配合开展低效用地清理。配合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清理,依法依规查处出租厂房用于非生产性及经营性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紧盯战略性新兴产业抓招商。下步,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将重点创新培育发展智能(农机)装备、数智科技、静脉产业、生命科学、太空产业、双碳产业等N个“新星”产业集群,围绕“新星”产业集群选择性开展招商,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入产出强度高、亩均税收强度高的优质项目入园,不断提升招商质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此复函已经刘志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