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89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规资发〔2019〕42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0 |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渝北规资发〔2019〕42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切实强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管理,优化资金管理程序,区政府已于5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9〕10号)。按照相关规定,原《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渝北国土发〔2013〕472号)文同时废止。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