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为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依托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会等积极开展专题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营造浓厚氛围,做到有机统一、互相促进。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2023年,我局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专题学法1次,通过多样化的学法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充分交流学法心得,确保专题学习深入有效。组织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训4次、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1次,合格率为100%。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应对各种风险。三是全力抓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实地考察点位,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各项迎检工作任务,助力我区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告知承诺”制度,实现全覆盖,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及其依据,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完成《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目前涉及我局行政许可事项33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均通过“渝快办”平台予以公布,并制定、公布办事指南。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征求意见等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集中清理。二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以创新服务为总抓手,从服务形式、种类、时间、效果等多种维度进行创新,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效能。33项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主办”,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间基础上压缩40%,不存在超期办理、违规办理情形,努力优化提升我局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中好评率达100%。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1〕1号)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履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工业用地出让及收回、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等审批职能,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渝北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2 号),进一步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发布以及备案的工作流程,近年来,我局参与制定2个规范性文件,坚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坚持实地调研,并且及时按相关规范程序研究决定。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上会研究前,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设立咨询电话(67825297、67821929),严格执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规资发〔2022〕24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第四批)的通知》(渝规资发〔2022〕14号)。坚持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报区司法局备案,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公布。三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我局按计划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紧跟法律变化动态调整,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划和程序。我局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二是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健全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驻场律师为我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法治保障。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局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柔性执法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及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开展执法活动,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2023年共约谈当事人261人次,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惩罚与教育互济,挨家挨户上门劝说,发放宣传资料及整改告知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公众号等各种信息途径,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在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通过案件调查、召开听证会、约谈违法当事人等方式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前通知当事人申请召开听证会,2023年,我局共发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7份。将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与行政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执法现场与普法有机结合,以普法宣传促进执法检查、以执法检查带动普法深入开展,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让守法、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全局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均在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坚持案件会审制度,违法用地案件处罚必经会审决定,2023年组织召开案件会审会15次。在卫片执法工作中,我局积极作为、同心协力,全力以赴、精心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强力推进、加强监督,推进我区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我局每年根据市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办案机构自查、区局抽查、市局评查相结合的模式,从线索受理、调查笔录、执法强制措施等各个办案环节中查找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违法违纪等问题。对照检查案卷办理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每年度制定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巡查,2023年共计巡查288余次。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法治观念。一是牢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升执法水平,召开系列讲座。以法制培训为抓手,2023年我局共开展4次综合培训,专项业务培训按需开展。培训邀请司法机关部门负责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局业务骨干、科室负责人授课,局纪检组全程考勤,局领导全程参加。2023年,我局邀请顾问单位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信息公开及信访事项处理法律要点知识和实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增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能力得到提高,法治思维得到提升。二是组织系列考试,注重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成效检验,严格执行新招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制度,每年组织新招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合格率为100%。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培训及考试,2023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率为100%,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吸纳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对我局工作的审议意见并及时回复,定期报告有关情况,满意度达100%。建立健全涉法涉诉工作处置机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全面指导处置涉法涉讼事项,适时邀请、自觉接受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监督指导,规范我局涉法涉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我局一审、二审共计应诉案件73件,败诉1件,一审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3件,出庭应诉比例达到了100%,比2022年度增长20%。高度重视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未发生负面舆情。针对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及时督促整改落实。2023年我局共收到1份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整改率均为100%。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对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招投标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加强内部权力监督,压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坚持局长办公会制度,及时听取各科室、所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做到依法答复,答复率为100%。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局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我局行政调解工作由我局信访室作为受理窗口,接受群众申请,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作为主要承办科室,形成以调查登记科为主、执法支队为辅的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二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推进“谁行为,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应诉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完整提交答辩意见、证据材料、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三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大力营造全民学法氛围,提高群众法治观念。依托“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日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相结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各镇(街)、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媒体宣传等形式,创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解答耕地保护、征地征政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调动群众学习热情。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认真梳理《渝北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工作分工方案》各项任务,积极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精神,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执法为民,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学习传达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有关精神,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宣讲法治精神,营造浓厚氛围。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自如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目前,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较少,且较多涉及公益类基础设施的违法占地项目执法难度较大,消除违法状态难度较高,专业要求严格,执法队伍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形式尚不全面。针对人民群众进行的普法活动还需丰富,目前的普法形式难以覆盖全部居民,部分普法内容理解难度较大,缺少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公开答复存在内容不全面的情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在2024年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并落到实处。通过局领导带头普法、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对《土地管理法》以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涉及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法律进行专题解读。继续按计划进行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各项专业培训。二是健全内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形成自觉普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丰富传播形式。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法方式基础上,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积极向“渝北普法”微信公众号、《渝北时报》“法眼专栏”等综合平台投稿,借助新媒体平台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三是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答复培训,优化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信息公开答复经过充分检索后再作出,答复内容尽可能全面,做到依法全面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作出各类文书时严格遵循法定期限,拟写的答复意见请法律顾问审核后再正式作出。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邓燕军;联系电话:678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