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02402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渝北规资函〔2024〕72号)
渝北规资函〔2024〕72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02402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胡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征地程序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第20240234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渝北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区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规定,区征地事务中心承担渝北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接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管理和监督。区征地事务中心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人员安置对象、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等具体工作中,以召开村民小组代表大会或张贴公告等形式保障被征地村民小组村民的合法权益。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协同区征地事务中心、相关镇街,强化征地社社长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村民小组村民的合法权益。
按照《土地管理法》《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44号)有关规定,我局牵头拟订了《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经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通过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因各区县社会经济情况与以往征地政策存在差异,市政府允许各区县政府在不突破《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自行制定部分补偿标准。为更好推进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持征地政策的相对延续性,保障社会稳定,各区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或有差异。您提及的提升多孩家庭的住房安置补偿建议,我局将在政策调整时向区政府提出,力争予以参考纳入。
最后,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
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4日
(联系人:曹宇,联系电话:1818221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