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02405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渝北规资函〔2024〕73号)
渝北规资函〔2024〕73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02405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邓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渝广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带建设的建议》(第20240512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渝北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区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市政府批准。国家各部委和我市相关部门在严守资源资产安全底线,保持行之有效政策举措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我局将依据渝广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带的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和运用相关试点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
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日
(联系人:曹宇,联系电话:1818221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