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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广核渝北天然气发电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渝北规资临地〔2024〕4号)

日期:2024-08-15

渝北规资临地20244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中广核渝北天然气发电项目临时用地的批

中广核新能源发电重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中广核渝北天然气发电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渝北区洛碛镇经开村14社集体土地1.2793公顷,其中农用地1.2793公顷(耕地1.0334公顷、林地0.0635公顷、其他土地0.1824公顷),作为中广核渝北天然气发电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

    二、你单位应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足额支付后依法使用土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严禁超范围用地用林,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

三、为切实保护耕地,你单位应做好表土剥离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或临时使用期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土地复垦责任,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经验收合格后,将临时使用土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四、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本批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五、该弃土场最大高度约29米,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你单位负责落实弃土场专项设计方案并报项目业主管部门区经信委审批,专项设计方案中应明确设置挡土墙确保西侧铁路安全。按照先审批,后使用,先修建挡土墙,后弃土的原则,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弃土场专项设计方案要求并结合现场地形进行安全施工,做好预判,确保不发生垮塌、滑坡等事故。  

六、根据该临时用地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显示,该宗临时用地范围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小,基本适宜拟建项目建设。场地稳定性评估报告结论:按设计方案堆存和设置截排水措施,该弃土场安全稳定,不会对下游及周边居民点、铁路等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造成不良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场地稳定性评估报告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在堆体上方加载、修建建构物等破坏堆体稳定性的作业项目   

七、该宗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自批复之日起1年。

八、该宗临时用地批准后,请你单位在弃土前依法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弃土处置相关手续,依法到税务主管部门完善相关税费缴纳事宜,并于10日内到所在地洛碛镇人民政府备案,自觉接受其属地监管,确保依法依规使用土地。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4日

           

抄送: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

区水利局,洛碛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48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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