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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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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285 [ 发文字号 ] 永规资执罚〔2024〕第0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永规资执罚〔2024〕第012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
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
日期
备注
1 永规资执罚〔2024〕第012号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垭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地案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垭村村民委员会 54500118*******13F 违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02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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