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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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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477 [ 发文字号 ] 永规资执罚〔2024〕第02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永规资执罚〔2024〕第027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
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备注
1 永规资执罚〔2024〕第027号 重庆旺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旺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500118*******22G  违法
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463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46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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