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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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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72096B/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川万科城二期宗地三1#车库(南区)、宗地四D06#楼及车库调整的公示

重庆永万置业有限公司、永川万科城二期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永川万科城二期项目位于永川凤凰湖工业园区K4-6-1/02地块、K4-7-3/02地块,旺龙湖西侧,东临凤凰二路,南临永津路,开发建设单位是重庆永万置业有限公司。现开发单位对永川规资通函〔2024〕第0017号所批复的附图,再次申请规划方案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D06#楼架空层,优化墙肢、立面,取消架空层部分栏杆和墙体,增设雨蓬,调整门头宽度,优化调整核心筒内部水电井、风井、排烟井,取消轴30~31与轴C~E一处车库出地面风井;屋顶风机房由四个调整为两个,并调整位置和面积;

二、调整宗地四车库局部布局形式。取消宗地四车库负一层轴1-30~1-31与轴2-E~2-F的风井,并将原风机房调整为预留设备用房;调减负一层轴1-27~1-282-E~2-F电井进深尺寸0.2m,负二层增加直饮水设备用房。

本次调整后,D06#楼及车库建筑轮廓不变,宗地四车位个数,其中D06#楼建筑面积由15363.69㎡调整为15384.65㎡,增加20.96㎡(其中架空层增加36.92㎡,住宅减少15.96㎡);计容建筑面积由14748.37㎡调整为14732.41㎡,减少15.96㎡。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变,其中设备用房由1886.93㎡调整为1918.21㎡(建筑面积增加31.28㎡),车库建筑面积由40728.93㎡调整为40697.65㎡(建筑面积减少31.28㎡)。

三、调整宗地三车库,具体情况为:增加直饮水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5.69㎡,同时车库建筑面积减少45.69㎡;由于住宅墙肢影响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位布置,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车位面积由743.73㎡调整为905.62㎡,增加面积161.89㎡。

本次调整后,宗地三1#车库(南区)车位个数不变,总建筑面积26086.26㎡不变,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24445.89㎡调整为24400.20㎡,建筑面积减少45.69㎡;其中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1640.37㎡调整为1686.06㎡,建筑面积增加45.69㎡。

综上,此次调整永川万科城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由393208.34㎡调整为393229.30㎡,增加20.96㎡;总计容面积由154059.08㎡调整为154043.12㎡,减少15.96㎡。建筑密度、住宅净密度、绿地率指标项目内整体平衡且满足规划要求。

其余审批内容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详见示意图。根据公示管理办法,现对修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324-330日(时间为7天)。

公示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渝西都市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属网页、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意见反馈: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永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反映,并可自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永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内容:书面申请、调整示意图等

邮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

邮    编40216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3-49899162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320

附件:永川万科城二期宗地三1#车库(南区)、宗地四D06#楼及车库调整的公

      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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