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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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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4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2号

建议的复函

吴至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在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一)加强源头控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贯彻,提高矿山企业生态修复意识。二是严格方案审查,组织农业、林业、地矿等行业专家审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保修复措施科学合理。三是严格基金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保障修复工作落地。

(二)加强在建矿山企业日常监管。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提供修复技术支撑,指导企业编制年度修复计划及实施。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联运应急、林业、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督促矿山依法依规开采,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督促矿山履行治理义务。不按规定计提基金、未按方案年度计划及时开展治理恢复或治理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予办理其采矿证相关业务,依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协作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利用企业已缴纳的基金代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二、开展历史遗留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53号)要求,结合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实际,组织单位对全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进行实地调勘,根据结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方案,实施修复。目前,已完成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大安街道、金龙镇等辖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实地调勘,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永荣镇、双石镇、三教镇、青峰镇、桥桥镇、红炉镇等辖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计划陆续实施。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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