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1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17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全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调整土地规则的建议》(第2024017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保障情况
陈食街道因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和重点建设用地量大,但建设占用耕地是通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后在全区23个镇街统筹保障占补平衡指标,或通过向其他区县购买指标加以解决,并未在陈食街道一个街道落实平衡。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自上而下开展,除城镇开发边界外,稳定耕地要求“应保尽保、应划尽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的,需举证方可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三区三线”划定时我局多次征求相关区级部门、镇街、园区意见,凡按规定举证的项目,我局均已上报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由于未按规定及时举证及“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的重点项目,我局积极争取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时上报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予以保障。
三、“非粮化”“非农化”整改情况
耕地保护“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对“二调”中耕地逐渐成园成林的存量“非粮化”图斑要逐步恢复,2021年后新增耕地“非粮化”要严格管控。我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委指导镇街科学制定整改计划,分类处置,稳妥有序推进整改,避免“一刀切”,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对村社“非粮化”整治资金困难问题,我局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争取补助,妥善解决资金保障问题。
四、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情况
按政策要求,农房等建设要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不得乱占耕地。我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加强辖区镇街农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选址指导和服务,优先选择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全力保障农房等建设用地。
五、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情况
全区国土空间规划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上级下达控制指标开展工作,规划编制和调整需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批。对不符合空间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我局通过规划调整及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符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在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编制或调整村庄规划的方式按规定予以保障。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