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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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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36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1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20240365号建议

办理情况复函

何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20240365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政府引导力度

为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推动城市更新提升,20239月市政府办公厅在原暂行办法基础上发布了《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70号)。办法发布后,我局庚即组织相关部门、3个镇街及社区主要工作人员、在永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电梯公司召开交流培训会,强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通过街道社区、电梯公司在有增设电梯需求的小区及单体楼发放宣传手册,解释相关政策,并广泛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激发居民增设电梯的积极性。

、加大资金补贴力度

新办法明确安装电梯的资金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资金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子女及所有权人与配偶双方父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使用社会投资等。经了解,除主城区外,在渝西片区区县中,部分区县尚未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政策,已出台该项政策补助标准均在35万元之间,考虑我区现有财力状况,按5万元/台进行补助已属较高水平。今后,待我区财力好转,我局也将积极向区财政局建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减轻居民负担,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各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提供一些无偿服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无偿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地形测量服务区住房城乡建委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等。

加大政府协调力度

新办法规定加装电梯的单元在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便可向镇街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

针对安装电梯业主之间的矛盾,新的办法明确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直接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可自行协商;业主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居委会、镇街申请协调,属地镇街应当建立协商机制,积极发挥镇街司法所、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等社区矛盾协调构的调解功能,通过协调会等方式组织异议调解;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区司法局也将进一步提升基层末梢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畅通业主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物业难题。一是加强指导。为辖区业委会、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等提供纠纷化解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法治助力。二是健全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会商处置机制、联排联调机制,打造多元联动模式。三是强化培训。结合常见的纠纷案例、纠纷化解经验和技巧等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调解员依法处理相关纠纷的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截至目前,我局核发和参与电梯加装施工图审查共计约450台,让居民得到了实惠和方便,深得居民欢迎。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同、配合属地镇街及相关部门按照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推动该项工作,加强加装电梯的宣传和引导、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和利民政策、积极参与邻里异议调解,确保好事办好。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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