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66-249号提案答复的函(永规资函〔2026〕66号)
周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电梯安装痛点,进一步优化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提案》(第166-249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装电梯资金补助方面
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明确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民生保障重点支持范畴,进一步凸显了加梯工作的重要民生地位。目前,国家相关正式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我区坚持紧跟上级政策、完善补助体系的工作思路,减轻居民经济负担。一是统一定额补贴标准,降低居民自筹成本。现阶段统一执行区级财政每台电梯补贴5万元的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加装项目,保障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公正性。二是规范电梯补助申报,确保应补尽补。对已完成验收尚未申请补助的电梯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申报,确保符合条件项目及时足额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做好已验收电梯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三是紧盯上级政策动态,动态优化配套举措。以标准化、规范化、可持续的资金补助机制,切实解决老年群众“出行难”民生痛点。
二、关于加装电梯邻里补偿方面
目前针对低层补偿无统一标准、邻里协商难达成共识的问题,我区依托基层治理力量优化矛盾调处:一是搭建社区+楼栋+业主代表三方协商平台,网格员入户摸排诉求、现场政策答疑;二是借助院坝宣讲、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宣讲财政补贴等政策,普及加装电梯提升楼栋价值利好,引导高低楼层居民互谅协商,有效减少补偿纠纷。三是邀请已成功加装电梯的小区业主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打消低层住户及困难群体顾虑,引导邻里互谅互让,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加装电梯后期维护方面
针对长效管护机制缺失,后续运行保障不足这一问题,我区从检查、制度、人员、平台四方面压实安全管理。一是统筹常态化例行检查、专项督查、维保单位双随机抽查及投诉线索靶向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落实企业自查+部门督导双轨制,依托“渝快政特种设备在线”平台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隐患处置全程电子化留痕;三是加强人员配置,督促物业等电梯管理单位依法配备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员,健全“两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考核评估制度体系;四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增设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督查,确保增设电梯安全平稳运行,压实全生命周期安全责任。
四、关于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方面
针对电梯安装与小区整体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配套衔接不够紧密、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我区立足老旧小区实际,务实推进适老化配套提升。一是加装电梯结合老年群体实际建设,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行平层入户模式,最大限度消除老年人二次上楼障碍,加装电梯配套防夹、延时关门等安全装置,全面适配老年人出行特点;二是完善无障碍通行体系。建设平缓出入口坡道,优化楼道、连廊通行宽度,因地制宜利用原有楼栋通道、阳台空间衔接电梯出入口,打通无障碍通行动线;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现有民生项目同步实施,避免碎片化建设,推动电梯硬件改造与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老年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优化加装电梯全流程管理,不断完善资金补助、邻里协商、运维管护、适老配套工作体系,持续抓实民生惠民工程。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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