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1-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地方性法规 |
[ 发布机构 ] | 渝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2 |
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商场、农贸市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权属分割行为,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商场农贸市场办公用房权属分割行为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9﹞320号)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拟出台《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为方便相关部门、街道、社会单位、产权人等了解有关政策,现将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解读:
一、适用对象
渝中区内商场、农贸市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权属分割事项办理。
二、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办法》共11条,主要为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实施原则和管控范围,按照渝中区服务业集聚区分布,对非住宅权属分割实行分区域管理,分为特别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特别管控区包括解放碑中央商务区、化龙桥国际商务区等9个重点区域和318处重点楼宇,同时可结合社会发展实际不定期组织更新;二是明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在非住宅权属分割领域的职能职责;三是明确分割办理申请及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部门等进行了规定,确定了初审、会审制度;四是对分割施工完毕后的核查确认及变更登记流程进行了规定;五是特别规定,对属特别管控区的权属分割严格控制,原则上不予受理,确系特殊情况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或者区商务委提请区政府审定,区政府审定同意的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