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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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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20

民盟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筑央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议》(第324号)收悉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搭建专班,统筹工作

一是成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的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将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25个部门、4个管委会、11个街道为城市更新小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一把手带领抓、分管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协同抓、专职干部具体抓”负责制,形成责任清晰、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对口组建新的平台公司(区城市更新公司),统筹推进全区城市更新项目。三是报请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重庆市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有力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决定》,助力渝中打造城市更新“升级版”

(二)包装项目,提前谋划

区发改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住建委引领项目策划、推动工作落地。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渝中区位、产业、教育、医疗、交通等“五大优势”牵头策划形成全区城市整体更新“五大片区、十大项目”,提出各项目建筑布局、功能定位、实施模式、经济测算等初步方案,加强项目包装,根据项目的资源情况、重要性、难易程度,计划先期启动长滨沿线、交通大学、大坪正街、金银湾、中山三路等项目,并多方位、多形式组织区属平台公司与建筑央企、市级国企、金融机构持续对接后续投融资模式,形成资金来源渠道。

(三)向上争取支持,出台政策

区住建委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陆续出台了《重庆市渝中区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渝中区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渝中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审查规程》《渝中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用地及建设管理规程》《渝中区城市更新项目园林绿化审批流程》《渝中区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适用技术标准的工作指引》等政策,形成1+1+N政策体系,打破了原有体制机制、政策程序等束缚,形成更多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央企、市外国企、社会单位和自主更新主体提供更多参与方式,提升其意愿

1.土地供应方面。多方组织相关城市更新意愿强烈的央企、社会单位、平台公司、自主更新主体单位等讨论,及时收集相关问题和更新建议。将土地用途转变、零星用地整合等较为突出的更新问题,积极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反映并进行对接,争取市区共同研究,将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市级试点,对标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政策,吸引更多单位参与。最终出台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2229号)。

另外,针对广州市城市更新中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相关经验,积极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争取支持政策,了解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有关政策指导意见。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赴广州市调研后明确:重庆市范围内确有优质城市更新项目需通过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解决的,可以“一事一议”方式论证后实施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为引进有较强投融资能力的央企、市外国企等提供了条件。

2.确权登记方面。积极争取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确权政策,出台不同形式确权方式。对于传统风貌区房屋及其他城市更新项目确权,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缴清土地价款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建筑规划方面。对于城市更新项目适度增加建设规模,在原用地范围内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筑面积15%增加容积率用于公共服务功能,新增建筑规模部分免收地价款。

二、下一步将积极开展的工作

(一)继续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深化存量时代背景下的城市更新。阶段性地对接城市更新主体单位,收集城市更新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建议,将及时向市级部分反馈和对接,共同研究解决方法。在财税补贴方面,继续多渠道、多形式向市财政局争取支持,切实减轻区政府更新中的资金压力;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方面,向市级建设部门争取支持,切实降低城市更新参与主体资金负担,提升其更新积极性。

(二)推进更新项目确权登记政策研究

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确权登记前招拍挂和协议出让等供地手续,依法依规完善确权登记工作。以人为本,在鲁祖庙和山城巷等传统风貌区更新项目先行推进探索确权登记政策,为后续项目提供模式和经验。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国有资产盘活,市规资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已联合发文,支持纳入盘活资产清单的项目补办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多渠道探索投融资模式策划更新项目

基于专班平台和前期形成的制度政策,将继续推动多部分联合招商、共同研究,多渠道探索投融资模式,推动建筑央企参与我区城市更新项目。先行先试计划启动的长滨沿线等项目,组织区属平台公司与建筑央企等持续对接后续投融资模式。

此复函已经黄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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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人:周沁琳 联系电话:023-6383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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