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根据国网重庆电力公司对文化宫巷18号附6号和文化宫巷18号附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拟对上述两处房屋占地面积159.5平方米、140.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首次确权。
依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二条、《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土地房屋房地产权证办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及领导批示意见,现予以公告。与上述土地邻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请向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法定程序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3日
(联系人:刘林甫;联系电话:6370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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