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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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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7258XX/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

事由

处罚

依据

处罚

内容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处罚

日期

备注

1

长规资执罚〔2025〕第2号

重庆市长寿区水质水文监测站非法占用土地案

重庆市长寿区水质水文监测站

12500221MB1B11094E

擅自在长寿区洪湖镇称沱村1组非法占用土地627.30平方米修建房屋、地坝、围墙等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19.61平米建设用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向重庆市长寿区水质水文监测站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规资执罚﹝2023﹞第18号),处罚内容为退还、拆除、没收并罚款。鉴于该水质水文监测站属于公益设施项目,且目前该地块已完成村规划调整,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中涉及执法查处相关事项的通知》,我局作出了撤销原处罚决定中拆除的内容,并重新送达了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规资执罚〔2025〕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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