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持续传达学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共20余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工作。二是专题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历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共传达学习4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强化学用结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体系,深化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涵盖基础影像、空间规划等42类数据。分层级系统梳理核心业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数据抽屉”,有效衔接街镇“141”治理体系。协同“危岩地灾防治”等应用贯通,农房选址“一件事”已上线试点运行,实现菩提街道精细化实景图呈现。建强长寿区域卫星应用技术分中心,保障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变更调查等工作。
(三)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中央依法治国检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及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专项工作。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成功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提供了有力保障,树立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持续简化审批、优化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由234项调整为236项,依申请办理类事项由72项调整为56项。坚持“降时限、压流程、减材料”,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73.43%、全程网办率75%、平均最多到现场次数0.1875次。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推行工业项目以告知承诺方式申办规划许可,采用土地保障承诺书用于项目前期审批环节。发挥首席代表作用,以“服务专员大走访”“我陪群众走流程”为切入点,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面积437.7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238.3万平方米,竣工规划核实建筑面积150.1万平方米。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行不动产登记“双预告+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水电气一件事”,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服务,减免登记费213万元,发放电子证明7.7万件。二是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照应用,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确认书已实现电子模板、同步出证、自动制证,申请人可通过“渝快办”平台随时下载领取,今年共计生成273份电子证照。
(三)强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法治保障。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土空间数据化治理等重点工作,做好持续优化、彰显特色、放大优势三篇文章,以高水平规划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按程序报批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进一步完善长寿区“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空间信息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全周期管理体系。
三、坚持聚焦重点,大力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在社会层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以及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突出“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学习了《测绘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长寿区2023年耕地保护政策汇编》《长寿区耕地保护知识手册》《信访工作条例》《城乡规划法》《扫黑除恶十问十答》等法律法规,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二是先后到海棠镇、八颗街道和区博物馆、但渡镇向执法对象、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宣传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0余人次,积极向执法对象、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做到了镇、村、组三级全覆盖。三是强化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通过人人长寿APP、人人长寿微信公众号,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法治护航美丽长寿”为主题,面向全区人民群众开展了2023年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答活动,营造共同珍惜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在行政审批、征地拆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信息公开、信访工作实践中,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五是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长寿手机报、人人长寿党政客户端、长寿文化微信平台、“村村通”等融媒体中心宣传平台,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覆盖全区。六是在局机关办公楼大厅以及LED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规划自然资源基层所等对外服务平台上,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LED显示屏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宣传。
四、坚持法治思维,持续提升法治素质
在局系统内部,一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职工政治学习等方式为载体,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能力提升年综合业务培训、规划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等学习教育。二是印发了《中共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4次中心组学法,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三是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四是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谭秋勤教授开展“执法风险与防范”法治专题讲座。五是围绕规划自然领域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六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网上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纪法知识竞赛,观看庭审录播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七是每周向干部职工播放《法治大讲堂》广播栏目。八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共4人。
五、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推进规划自然领域依法治理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做好执法案卷的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以来共审核法制卷宗48件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执法支队反馈,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移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件。着力规范性文件实时动态管理,今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次。
(二)健全重大决策制度规定。一是认真贯彻《重庆市长寿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坚持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建立会议工作台账,及时编发会议纪要,持续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事项执行效率。
(三)强化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一是规划的编制及修改均邀请区规委会专家会咨询、人大审议、区规委会全体会议及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庆市长寿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等重要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年度供地计划等重大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通过举办听证会、区政府门户网公开征求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六、坚持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梳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档案归档、案件会审、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二是协助区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构建了部门、街镇、村社三级巡查制度,使动态巡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三是严格执行集体会审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决策,先由支队内部进行会审,形成初步意见后,呈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四是健全执法支队与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络机制,在卫片执法、国土变更调查等局系统内部事项上做到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二)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一是坚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实行“环境、发现、制止、查处、整改”执法模式,加强法治宣传、信息报送、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氛围,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早整改。二是持续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将《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等事项的公示》在网站进行公开,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讨论会,严格会审制度和疑难案件上报制度。三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执法,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及法制审核过程中均严格对照相关规定作出裁量。2023年以来,未出现处罚畸轻畸重情况,未出现因处罚畸轻畸重导致信访举报或者复议诉讼情形。四是切实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对执行司法和服务管理中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活动,按照市局要求,今年报送违法占地案卷5宗进行评审。五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柔性执法工作。严守廉政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进柔性执法,杜绝简单粗暴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保障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加强规划自然资源执法共同监管机制。对巡查、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给属地镇街发函要求其尽快制止违法行为并加强监管。二是构建区治违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联合执法机制,在违法用地处置、督促整改、验收等环节形成合力,共同督促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行刑衔接。2020年上半年我局和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制定《长寿区食药环、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等领域案件移送实施办法》,在自然资源等领域构成刑事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向区公安局进行移送。2018年以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8件。四是同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规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的工作机制。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公示。在开展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定,严格“亮证执法”。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保存文字或影像记录。依据有关规定,将违法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体系、互联网+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12345举报电话以及我局执法支队固定举报电话023-40896076,受理群众举报信息。三是制定《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激励执法队员担当作为,促进执法队员干事创业,确保工作任务目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共取得行政执法证共72名。现执法支队内设综合室1个、大队5个。综合室承担综合性工作;一至四大队承担相应片区具体执法工作;五大队承担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支队设有参公编制36名,现有工作人员23名,其中在编在岗13名,事业编混岗6名,外聘4名。空编10余名。支队对执法人员注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建设。
七、坚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填写《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有关情况纪实表》,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组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和“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二是在驻市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协助局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配齐纪检工作人员,细化落实年度纪检工作要点,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固定出席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每年向市局、区委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三是坚持重大规划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成果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一是依法依规做好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结转2022年,败诉1件,系2022年罗碧万诉我局延迟支付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行为违法)。二是严格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及时回复。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用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2名、坐班律师1名;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共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机关负责人全年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公开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年度报告、履职依据、机构信息、法律法规、规划信息、行政处罚等73类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1条次,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修订并公开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以来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4件次,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按时答复率100%。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压实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坚持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不断强化行政复议。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向全局转发了《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3件,败诉1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缺项)。
(二)完善多元化化解机制。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及时调解与规划自然资源有关的争议,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印发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九、坚持压实责任,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及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执法监察、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等会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坚持将履行相关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督促和推动分管负责人、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建立健全“八五”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印发实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长寿规资发〔2022〕6号),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督察科,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落实了具体工作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业务机构是普法责任主体,将普法工作纳入历年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法治工作要点》,细化落实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纳入单位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
(五)强化保障支持。每年将普法工作纳入财务预算,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转、普法培训等工作资金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十、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划自然资源涉及法律法规数量多,行政权力多、范围广、变化快,系统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党章党规的学习多以集中培训为主,学习教育方式较单一。
二是针对新形势下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普法工作的创新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在用好有限的宣传经费达成更好的宣传效果方面需持续探索。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水平。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做好土地日、宪法日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法治建设和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处罚听证。加强行政调解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调解文书。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自然资源“两个统一行使”职责履行,聚焦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法治思维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