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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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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8-07

张文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村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议》(编号第307号)收悉我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2018年,我区按照国家、重庆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第一章第一条“土地调查时必须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地类划分依据为《三调全国土地调查地类分类表及数据库图层》,其中: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轮歇地、草田轮歇地;以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已经国家验收通过,主要数据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关于葛兰镇中华村230余亩耕地三调时被调绘为林地的问题,我局通过核查三调正射影像及调查数据库,均为林地,同时与区林业局进行现场核实,目前,你所反映的中华村现状种植为沙田柚和杂树林,现状为林地均无争议。您所反映的将林地更正为耕地的建议不符合《土地调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政策依据,下一步,如将现状种植的林地恢复为符合耕地调查标准后,我局可以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或日常常规监测将该地块按照耕地进行调查。

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杨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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